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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三尺青锋搏功名(二)
锋利的铜矟,从横里突然探出,凶狠的刺在战马的脖子上。
希聿聿,那马儿一声凄厉长嘶,前蹄呼的扬起,随后噗通就摔倒在泥泞中,四蹄抽动不停。
曹无伤一脸的凶相,撒手扔掉了铜矟,抽出铁剑,把那个被摔得头昏脑胀,从泥泞中爬起来的匪首砍翻。
刘阚长出了一口气,背着受伤的更卒,转身就朝本阵的方向跑去。
一边跑,一边大声喊:“曹无伤,不得恋战,退……退回中军!”
在这个时候,从粮车后方窜出了几十个人,为首的正是那雍齿,挥舞长戈,朝着盗匪就杀过来。
赵佗站在一架粮车上,凝视着战场中的变化。
眼见着盗匪又冲上来,试图困住刘阚等人,眉头不由得微微一蹙。
“刘季,散射!”
那刘邦闻听,连忙应了一声,指挥中军的弓箭手,仰天散射。
这散射,并没有一定的目标,就类似于后世所称的火力覆盖。
百名弓箭手弯弓放箭,利矢呼啸着,飞向了远处的斗场。
刘阚已经回归了本阵,让周昌安排人负责照顾受伤的更卒。
他则是一手持盾,一手挥剑,和冲过来的盗匪,再次混战一团,且战且退,向中军靠拢过去。
一支利矢,突然射向了刘阚。
曹无伤眼疾手快,挥剑把那利矢砍断。
刘阚也觉察到了,忍不住扭头向中军方向看了一眼,“无伤,小心身后,似乎有点不对劲儿!”
常人或许会把这一箭当成流矢,毕竟在战场上,什么事情都可能会发生。
然而出于本能,刘阚敏锐的觉察到,这一支射向他的利矢,绝不是什么流矢,而是刻意为之。
中军阵中,刘邦突然冲过去一脚踹翻了一个年纪和他相差不多的男子。
不过在外人的眼中,他这一举动更像是为了掩护那名男子,不受流矢的伤害。
刘邦蹲下身子,拉住了那男子的胳膊。
恶狠狠的低吼道:“绾,你疯了嘛?刚才为什么要射杀那刘阚呢?”
男子名叫卢绾,和刘邦同年同月同日出生,而且两家还是世交。
这卢绾从小就跟随刘邦,可以称得上是刘邦的影子。
被刘邦踹到,可卢绾看上去却浑不在意。
目光凶狠的朝着远处搏杀的刘阚,“刘邦,上次若非是这家伙,咱们怎可能失手?而且这混蛋还害死了曹姬,让肥变成了没娘的孩子……趁此机会,正可将他杀了,为曹姬报仇雪恨。”
在沛县,许多人都称呼刘季为刘邦。
可事实上,这刘邦,却不是刘季的名字。
邦,是泗水郡一带的方言,用后世的称呼,就是‘大哥’的意思。
刘邦,简而言之就是‘刘哥’,或者‘刘大哥’的意思,算是一种尊称吧。
刘邦咬牙切齿道:“混蛋,刘阚虽然杀了曹姬,也怪不得他。
咱们做那无本的买卖,不是杀人,就是被人杀。
更何况,我们现在是一伙儿的,私仇怎能和公事相提并论,你真是糊涂。
而且,那些秦人明显是要提拔刘阚,他若死了,你能保证秦人不会追查?战死沙场,和被偷袭而死,只需看伤口就能发现。
如果秦人发现那刘阚是死于偷袭,我们谁也无法逃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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