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在同一时间,张建国回到家像变了个人样和任斯凤说笑讨欢,任斯凤好像又找回了初恋时的难忘影子。在这些日子里,那些甜蜜的依恋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那些失去了的风彩又出现在她白净的妇柔脸廓上,她兴奋地觉得又回到那个风采欲仙的年代。 值得重提的是这些日子她看见丈夫英俊的面孔年轻了十岁,常常是潇洒兴奋的目光,在她面前又是亲昵的拥抱和献情的欲动。当然这些正常生活的爱昧她并不反对,相反她更爱他。她爱他的性格温和的人品;她爱他能说会道有冷静而超智的头脑;她爱他有男人的气度;她爱他什么都愿意做,随后是他把她亲昵地搂在怀里。 任斯凤把这一切都当成正常生活的礼品奉献给丈夫,满足他精神生活的需要,支持他按照他的计划悄悄登上政治舞台。很多时候她心肝情愿做好后勤支持他当一名出色的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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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捞尸人是为了发财娶媳妇,谁知还没等我发财,就先从黄河里捞出来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
PS看到书名就想歪的同学,统统面壁去!做好事,做坏事他将自己打造成一根人棍的华丽丽传奇!下面是小白式的简介他!不是比蒙,也不是巨龙,却拥有驾凌于其之上的强悍体魄!他即不会斗气,也不会魔法,却将人类的身体潜力,发挥到令人发指的强度!孤身一人!他没有神器,却将脑域开发到极点,拥有比之更为强大的本源武器!靠体外的各种工具强大还数下乘,看我发展生命的潜力,以身体为本,来缔造一个属于人类的神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她的名字里,有着父亲对母亲眷恋不已的深情。母亲早早去世,父亲一人将她拉扯成人。父亲去世的那天,这个世界上最爱顾展眉的人也没有了。亲戚冷眼想着将她早早嫁出去,是秦誉忽然到来,跟她闪婚,将她从难堪的境地把她解救出来,给她出了一口气。秦誉会在深夜她疲惫满身的走出医院时,站在夜色里,等着接她回家。她爱上秦誉,可是秦誉的旧爱却来势汹汹。她觉得婚姻摇摇欲坠,可是秦誉却紧紧抓住了她,他说这个婚,结了就别想离。因为这句话,即便是在生死一线时,顾展眉都觉得无所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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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是一流世家的少爷,却入赘给人当女婿。顶着窝囊废的名头,受尽各种凌辱,却隐忍不发。只为,守卫那一份爱,默默守护自己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