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次完本的感觉了。 经过了无数次的不可抗力,经历了各种主观客观的压力和挫折,从当初的青涩少年成长成现在的居家大叔…… 啊,其实是应该骄傲的吧?毕竟终于可以为自己正名了,不过……其实我本人并不是特别开心就是了。 坦白来讲,这本书大概是我写过的所有书里最不满意的一本。 某种意义上而言的“第一次”,以纯原创剧情和人物,题材是之前没碰过的都市题材,怎么说呢,从一开始虽然就想过可能会困难重重,不过真正开始投入码字的工作时才发现,困难远比我最初料想的还要多的多。 这本书陆陆续续写了三年,这三年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有码字生涯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倦怠期,有来自现实的各种麻烦和问题,还有在创作过程中碰到的,一次又一次远比当初严苛得多的限制…… ...
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妖魔入侵天地殇,凡界丘峰渡虚空,漫天妖魔成佳味,战路尽头我为峰!仙界危亡之际,偷渡客丘峰逆袭而上,力挽狂澜,让漫天妖魔闻风而逃!...
现代资深驴友穿越到东晋年间,寄魂于寒门少年陈操之,面临族中田产将被侵夺贤慧的寡嫂被逼改嫁的困难局面,陈操之如何突破门第的偏见,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而维护自己和族人的利益?且看寒门少年在九品官人法的森严等级中步步攀升,与顾恺之为友,娶谢道韫为妻,金戈铁马,北伐建功,成就穿越东晋第一书。...
人家穿越最不济也是个豪门庶女,可她倒好,穿越过来就喜当娘。她倒是不怕,她厨艺高超,可以致富发家。可是那位主动上门的大帅哥,你怎么回事?...
夏薇茗死了,沈修瑾亲手将简童送进了女子监狱。 三年牢狱,简童被沈修瑾一句好好关照她折磨的大变样,甚至狱中被同意捐肾。 入狱前,简童说我没杀她。沈修瑾不为所动。 出狱后,简童说我杀了夏薇茗,我有罪。 沈修瑾铁青着脸你给我闭嘴!不要再让我听到这句话! 简童笑了真的,我杀了夏薇茗,我坐了三年牢。 简童逃了,沈修瑾找疯了满世界通缉她。 沈修瑾说简童,我把肾给你,你把心给我吧。 简童仰头看向沈修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