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慕一也没想到他会在婚礼上唱这首歌,没绷住,笑弯了腰。 事后,有人问陆望为什么要在婚礼这样浪漫的唱歌唱这首歌。 他嘴角噙着一抹笑,看向一脸幸福的王慕一,说:&ldo;这是我妻子第一次唱给我听的歌。&rdo; - 孕期王慕一没受什么苦,前三个月也没有妊娠反应,胃口很好,后期也没有胸闷憋气,是相对比较舒适的状态。 不仅谢意把她当成眼珠子,精心照顾着,陆望也推了许多工作,全心陪着她,每一场产检都没错过,每晚都陪着散步遛弯。 生产时王慕一没吃太大苦头,生的很快,从见红到生,只用了三个小时。 她是夜里生的,陆望全程陪同,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阵痛来时,他比王慕一看着还痛苦,眼框通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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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捞尸人是为了发财娶媳妇,谁知还没等我发财,就先从黄河里捞出来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
PS看到书名就想歪的同学,统统面壁去!做好事,做坏事他将自己打造成一根人棍的华丽丽传奇!下面是小白式的简介他!不是比蒙,也不是巨龙,却拥有驾凌于其之上的强悍体魄!他即不会斗气,也不会魔法,却将人类的身体潜力,发挥到令人发指的强度!孤身一人!他没有神器,却将脑域开发到极点,拥有比之更为强大的本源武器!靠体外的各种工具强大还数下乘,看我发展生命的潜力,以身体为本,来缔造一个属于人类的神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她的名字里,有着父亲对母亲眷恋不已的深情。母亲早早去世,父亲一人将她拉扯成人。父亲去世的那天,这个世界上最爱顾展眉的人也没有了。亲戚冷眼想着将她早早嫁出去,是秦誉忽然到来,跟她闪婚,将她从难堪的境地把她解救出来,给她出了一口气。秦誉会在深夜她疲惫满身的走出医院时,站在夜色里,等着接她回家。她爱上秦誉,可是秦誉的旧爱却来势汹汹。她觉得婚姻摇摇欲坠,可是秦誉却紧紧抓住了她,他说这个婚,结了就别想离。因为这句话,即便是在生死一线时,顾展眉都觉得无所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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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是一流世家的少爷,却入赘给人当女婿。顶着窝囊废的名头,受尽各种凌辱,却隐忍不发。只为,守卫那一份爱,默默守护自己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