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二(金毛猎犬)和小三毛(吉娃娃串)小区内溜达,草坪中玩耍之际,旁驶来一车,车上下来一人,小三毛果断扑咬之,我立时瀑布汗,三毛仅有人脚掌大,若被一脚踢飞,尸骨无存矣。 奈何一手牵着大小二,顾此失彼,只能用嘴喝之,幸邻人宽宏,只是笑曰:“狗胆包天!” 领小二和三毛回家之际,心中恻然,颇觉对不起小三毛,在它眼里,我三人便是一狼群,我为狼首,草坪为我之领地,却不想我在它奋勇战斗之时摇尾求和,它却不知人之社会,人为根本,咬人之狗,怕有人道毁灭之虞。 但转头间,见其可怜无辜眼神,只有回家以肉骨头抚慰之。 我喜欢狗,爱妃怀孕,家人友人多劝我将两狗送走,我却一意孤行,难舍难离。平安夜,有两狗相伴,足矣。 爱妃若见此语,两狗不知有何下场...
当别的玩家都在杀史莱姆升级的时候,他却在追逐新手村的野鸡当别的玩家已经杀到哥布林的时候,他还在新手村外采蘑菇但是!当这些勤奋的玩家为一个晚上升到8级沾沾自喜的时候,他却仅靠吃下一只秘制烤鸡秒升10级,还顺便拿下了新手村让万千菜鸟痛不欲生的第一只大没有人了解的生活副职,带着完整游戏攻略重生的,还有一颗复仇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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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 太冒,木秀于林。 太炫,风必摧之。 所以绝大多数时候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 曾几何时,让邻里亲朋羡慕嫉妒恨,让学姐学弟口服心不服 这才是中二少年最初的臆想! 不,准确来说,其实中二少年并不在乎是否锦衣夜行,但父母长辈脸上的欣慰之色是他们最在乎的东西。 嗯,以上的简介不作数,但书的内容与简介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装...
眼睛一闭一睁,李伟穿越了,当他接受这个事实的时候他又凌乱了,因为他遇到了几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李云龙楚云飞赵刚。带着逆战商城来到了这个血与火的世界他能做些什么呢?...
一个从小便靠捡破烂为生的少年,饱受着别人的白眼和嘲讽,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他其实是一个令人无法想象的天才!他无意间获得一台电脑,于是计算机行业的基本格局被改变,整个黑客界因他而翻起了惊天巨浪!他画了两幅画,名为蒙娜丽莎姐妹的微笑,世界上的名画鉴定机构居然全都认定这两幅画出于达芬奇之手!他创作了三张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