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宋手心的那一刻,颜遥的心才算安稳下来,她长舒一口气,紧紧的抓住简宋的手,好像怕他不见了一样。 简宋有些意外,这是颜遥极度没有安全感的表现,她平时都不会这样的。 他回握住颜遥的手,把她往自己身侧带了带,用眼神安慰她,然后示意主持婚礼的牧师快一点儿。 牧师愕然,他主持了这么多婚礼,头一次遇到这么心急的新郎!这是急着把新娘子娶回家啊! 牧师可是收了简宋大礼的,简宋之前叮嘱了好多遍,务必要隆重庄重,要让新娘子觉得受到了重视才行。 所以,牧师无视了简宋的迫切,按照既定流程,开始说吉利话,然后才是让两个人宣誓。 交换了婚戒之后,牧师还没来得及说那句“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就见简宋已经掀开颜遥的头纱吻了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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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捞尸人是为了发财娶媳妇,谁知还没等我发财,就先从黄河里捞出来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
PS看到书名就想歪的同学,统统面壁去!做好事,做坏事他将自己打造成一根人棍的华丽丽传奇!下面是小白式的简介他!不是比蒙,也不是巨龙,却拥有驾凌于其之上的强悍体魄!他即不会斗气,也不会魔法,却将人类的身体潜力,发挥到令人发指的强度!孤身一人!他没有神器,却将脑域开发到极点,拥有比之更为强大的本源武器!靠体外的各种工具强大还数下乘,看我发展生命的潜力,以身体为本,来缔造一个属于人类的神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她的名字里,有着父亲对母亲眷恋不已的深情。母亲早早去世,父亲一人将她拉扯成人。父亲去世的那天,这个世界上最爱顾展眉的人也没有了。亲戚冷眼想着将她早早嫁出去,是秦誉忽然到来,跟她闪婚,将她从难堪的境地把她解救出来,给她出了一口气。秦誉会在深夜她疲惫满身的走出医院时,站在夜色里,等着接她回家。她爱上秦誉,可是秦誉的旧爱却来势汹汹。她觉得婚姻摇摇欲坠,可是秦誉却紧紧抓住了她,他说这个婚,结了就别想离。因为这句话,即便是在生死一线时,顾展眉都觉得无所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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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是一流世家的少爷,却入赘给人当女婿。顶着窝囊废的名头,受尽各种凌辱,却隐忍不发。只为,守卫那一份爱,默默守护自己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