膛上斜横裹着白纱布,但这处理好的伤口又因他刚刚的发力而洇出血迹,此刻看来竟有一种残酷的美。 江芸秀愣愣看他:“秦王,你!” 不好好的在里头躺着养伤,竟然胡乱跑出来,而且还不分青红皂白就把郑当时给打了。 郑当时又没惹他。 “秦个王八蛋的王!江芸秀,你没有良心!”燕胥瞪她,面色狰狞,“你想要一生一世一双人为什么不早与我说!” 这女人危机关头时候倒是真情实感地大叫他燕胥,现在危机解除了,她又这么理智疏离地叫他秦王了。他生平没有像现在这么讨厌自己这个身份,高高在上的身份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睥睨天下的骄傲,反而让他觉得他与她之间的距离成了不可逾越的鸿沟: 她心里有这么多细腻的想法不跟他说也就算了,却竟然跟郑当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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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捞尸人是为了发财娶媳妇,谁知还没等我发财,就先从黄河里捞出来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
PS看到书名就想歪的同学,统统面壁去!做好事,做坏事他将自己打造成一根人棍的华丽丽传奇!下面是小白式的简介他!不是比蒙,也不是巨龙,却拥有驾凌于其之上的强悍体魄!他即不会斗气,也不会魔法,却将人类的身体潜力,发挥到令人发指的强度!孤身一人!他没有神器,却将脑域开发到极点,拥有比之更为强大的本源武器!靠体外的各种工具强大还数下乘,看我发展生命的潜力,以身体为本,来缔造一个属于人类的神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她的名字里,有着父亲对母亲眷恋不已的深情。母亲早早去世,父亲一人将她拉扯成人。父亲去世的那天,这个世界上最爱顾展眉的人也没有了。亲戚冷眼想着将她早早嫁出去,是秦誉忽然到来,跟她闪婚,将她从难堪的境地把她解救出来,给她出了一口气。秦誉会在深夜她疲惫满身的走出医院时,站在夜色里,等着接她回家。她爱上秦誉,可是秦誉的旧爱却来势汹汹。她觉得婚姻摇摇欲坠,可是秦誉却紧紧抓住了她,他说这个婚,结了就别想离。因为这句话,即便是在生死一线时,顾展眉都觉得无所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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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是一流世家的少爷,却入赘给人当女婿。顶着窝囊废的名头,受尽各种凌辱,却隐忍不发。只为,守卫那一份爱,默默守护自己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