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会继续写下去,之后我会把大纲以及设定丢上来,大纲遁也好,太监也罢,都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也挺可笑的,一个星期不到之前,我还说我不接受完本以外的任何结果,现在却要把自己说出去的话吞回来,大概就等于自抽耳光, 自己在乎的东西,他人未必在乎,这个道理我早就知道了,但就像你看新闻的时候很少会想到如果自己遇到那些倒霉情况会如何,我也从来没想过会在这本书上遇到这种问题。 时也命也? 起点的作者后台与创世合并也没多久,可却偏偏被我撞上了,就好像九零后这一代碰到了各种百年一遇、千年一遇、xx年一遇的事情。 废话也不多说了,先说我的决定吧。 首先,这本书就此为止,寿终正寝,矫情的话我不多说,总归是我欠你们而不是你们欠我,...
母亲告诉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直到有一天,我的电话响起,对方告诉我,他是我父亲helliphellip...
为救身陷囹圄的父亲,她被迫委身手握证据的人渣,却意外走错房,成了神秘男人的解药并怀孕。怀胎十月,匪徒趁她分娩体虚,抢走刚出生的龙凤胎并枪杀她。五年后,她携女回国治病,在头等舱救了薄少的掌上明珠,勾起男人食髓知味的记忆。薄少请自重,我已为人母,别靠我那么近。巧了,我已为人父,我们绝配!江雨溪翻白眼。男人吻上她的眼亲子鉴定显示,你是我孩子的妈,我是你孩子的爸!然后,一场世纪婚礼,炸开海城豪门圈,渣渣们再也坐不住!薄少amp三宝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灭一双,来一家,让你们一家齐齐整整一锅端。江雨溪虐渣怎么能少了我?...
她,是当今金牌特工,熟通医术,却因意外穿越到异世大陆,从此开启废材逆袭路。废材?姐来告诉你什么叫天才!灵丹?那是糖果好吧!神兽?身边这些萌萌哒的小动物算不算?帅哥?花美男好吧!只是,花美男被斩杀了,只剩下一个自称她未婚夫的妖孽...
干物女是已经放弃恋爱,凡事都说这样最轻松的年轻女孩。主角的名字叫作安忆,她很喜欢安逸的生活。为了安逸的生活,穿越到平行世界的她,只能拿起画笔,赚取足够金钱供她死宅,等什么时候赚够了钱那就尽情地休刊吧。什么?无数粉丝读者暴动了?还破口大骂坑王之王?诶诶诶那该怎么办?什么嘛,原来只要爆照就可以平息读者的怨念...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