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江湖,去过自己的快活日子。” 叶小娴笑道:“说得倒是潇洒,你舍不得他的,更舍不得几个孩子。” “唉,舍得舍不得,这辈子估计也就这样了,你们在京城过得挺好的吧?”金晓雨关切地问。 “挺好的,这次真的是回来散心的。”叶小娴道。 “……”二人又聊了一阵子,后来听到外面有小孩子的哭声,金晓雨骂了一句:“奶奶的,我那小儿子又在外面打架了,我得出去收拾他!” 说罢,金晓雨便一阵风似的出去了。 叶小娴缓了这么久,也没有睡意了,便托着酸疼的腰起床。 …… 叶小娴他们在天山部落住了七八天。 这期间,她在部落里面帮忙做肉干,帮晒果,总之没有闲着。 箫宝山则帮做一些体力上的活,担担抬抬之类的。连冬冬和小夏也去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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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捞尸人是为了发财娶媳妇,谁知还没等我发财,就先从黄河里捞出来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
PS看到书名就想歪的同学,统统面壁去!做好事,做坏事他将自己打造成一根人棍的华丽丽传奇!下面是小白式的简介他!不是比蒙,也不是巨龙,却拥有驾凌于其之上的强悍体魄!他即不会斗气,也不会魔法,却将人类的身体潜力,发挥到令人发指的强度!孤身一人!他没有神器,却将脑域开发到极点,拥有比之更为强大的本源武器!靠体外的各种工具强大还数下乘,看我发展生命的潜力,以身体为本,来缔造一个属于人类的神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她的名字里,有着父亲对母亲眷恋不已的深情。母亲早早去世,父亲一人将她拉扯成人。父亲去世的那天,这个世界上最爱顾展眉的人也没有了。亲戚冷眼想着将她早早嫁出去,是秦誉忽然到来,跟她闪婚,将她从难堪的境地把她解救出来,给她出了一口气。秦誉会在深夜她疲惫满身的走出医院时,站在夜色里,等着接她回家。她爱上秦誉,可是秦誉的旧爱却来势汹汹。她觉得婚姻摇摇欲坠,可是秦誉却紧紧抓住了她,他说这个婚,结了就别想离。因为这句话,即便是在生死一线时,顾展眉都觉得无所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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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是一流世家的少爷,却入赘给人当女婿。顶着窝囊废的名头,受尽各种凌辱,却隐忍不发。只为,守卫那一份爱,默默守护自己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