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前面琳琅满目的化妆品,顾岑欢略微瘪嘴,呆呆的看着莫晓,不知道这个女人搞什么鬼,从怀孕到现在,她似乎从来不用化妆品,如今带自己来这种地方做什么。 况且她也不怎么喜欢化妆。 “嫂子,你喜欢什么?”莫晓手指着面前的化妆品,不过半个月的时间,她的身材恢复的很快,丝毫看不出已经生养,只是生产那天,除了老爷子和自己,就只有安文逸到场,莫晓很长时间都没有缓过来,只是如今不知怎的,看着愈发的沉默。 虽然说以前也是温柔如水的样子,可现在分明就是一潭死水,没有波澜。 她没有提起安文逸,顾岑欢自然也不会在人家的心上撒盐,努力的将注意力转移到别的东西上面,看着上面的化妆品笑笑:“我都不喜欢。” “我不怎么喜欢化妆,所以……我们回去吧。” ...
母亲告诉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直到有一天,我的电话响起,对方告诉我,他是我父亲helliphellip...
为救身陷囹圄的父亲,她被迫委身手握证据的人渣,却意外走错房,成了神秘男人的解药并怀孕。怀胎十月,匪徒趁她分娩体虚,抢走刚出生的龙凤胎并枪杀她。五年后,她携女回国治病,在头等舱救了薄少的掌上明珠,勾起男人食髓知味的记忆。薄少请自重,我已为人母,别靠我那么近。巧了,我已为人父,我们绝配!江雨溪翻白眼。男人吻上她的眼亲子鉴定显示,你是我孩子的妈,我是你孩子的爸!然后,一场世纪婚礼,炸开海城豪门圈,渣渣们再也坐不住!薄少amp三宝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灭一双,来一家,让你们一家齐齐整整一锅端。江雨溪虐渣怎么能少了我?...
她,是当今金牌特工,熟通医术,却因意外穿越到异世大陆,从此开启废材逆袭路。废材?姐来告诉你什么叫天才!灵丹?那是糖果好吧!神兽?身边这些萌萌哒的小动物算不算?帅哥?花美男好吧!只是,花美男被斩杀了,只剩下一个自称她未婚夫的妖孽...
干物女是已经放弃恋爱,凡事都说这样最轻松的年轻女孩。主角的名字叫作安忆,她很喜欢安逸的生活。为了安逸的生活,穿越到平行世界的她,只能拿起画笔,赚取足够金钱供她死宅,等什么时候赚够了钱那就尽情地休刊吧。什么?无数粉丝读者暴动了?还破口大骂坑王之王?诶诶诶那该怎么办?什么嘛,原来只要爆照就可以平息读者的怨念...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