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何以会怕一个满脸胡须的野人,是因为他比他魁梧、彪悍吗? 刘参若有所思的看着冷面男子退去的背影,喃喃自语:“莫非他当真看穿了我?否者为何对我如此恭敬?” 第五十四章 敢把王子比做猪 1 “你这野人还真能吃,居然就给我剩下一点残渣!还说请我吃大餐呢,现在倒好,反而我成了你的厨娘了!”王志抽过刘参手中的盘子,顺手拿了桌上的一个白面馒头,使劲的刮了几下,而后用力咬了一大口:“好吃!” 厨房众人也一脸的错愕,估计他们也没有见过一个长相秀丽的女子会有如此不雅的吃相。 “你一个女孩家怎么这副吃相?”刘参回眸,看见王志嘴巴鼓鼓的如同一个充满气的皮球,不由哑然失笑。 “切!你以为刚才你那副吃相比我好到哪里去吗?人若是连温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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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捞尸人是为了发财娶媳妇,谁知还没等我发财,就先从黄河里捞出来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
PS看到书名就想歪的同学,统统面壁去!做好事,做坏事他将自己打造成一根人棍的华丽丽传奇!下面是小白式的简介他!不是比蒙,也不是巨龙,却拥有驾凌于其之上的强悍体魄!他即不会斗气,也不会魔法,却将人类的身体潜力,发挥到令人发指的强度!孤身一人!他没有神器,却将脑域开发到极点,拥有比之更为强大的本源武器!靠体外的各种工具强大还数下乘,看我发展生命的潜力,以身体为本,来缔造一个属于人类的神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她的名字里,有着父亲对母亲眷恋不已的深情。母亲早早去世,父亲一人将她拉扯成人。父亲去世的那天,这个世界上最爱顾展眉的人也没有了。亲戚冷眼想着将她早早嫁出去,是秦誉忽然到来,跟她闪婚,将她从难堪的境地把她解救出来,给她出了一口气。秦誉会在深夜她疲惫满身的走出医院时,站在夜色里,等着接她回家。她爱上秦誉,可是秦誉的旧爱却来势汹汹。她觉得婚姻摇摇欲坠,可是秦誉却紧紧抓住了她,他说这个婚,结了就别想离。因为这句话,即便是在生死一线时,顾展眉都觉得无所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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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是一流世家的少爷,却入赘给人当女婿。顶着窝囊废的名头,受尽各种凌辱,却隐忍不发。只为,守卫那一份爱,默默守护自己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