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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四点半,李维斯在厨房里煮面。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世界上心最大的男人了,宗铭在三楼和一个看上去很基的妙龄男青年共处一室,而自己这个“未婚夫”
则在厨房给他们做宵夜,这贤惠劲儿也是没谁了。
雪上加霜,巴顿还戴着脖套在他脚边打转,要求投喂。
李维斯给它倒了半碗狗粮,它非常嫌弃地嗅了嗅,不吃,立起来扒在冰箱门上拍了拍留言纸。
“别敲黑板了,你主子今天没力气显灵。”
李维斯咬着一支和路雪可爱多,含糊道,“连‘奸夫’都是我给他扛上去的呢。”
巴顿委委屈屈地哼唧了一声,趴在冰箱下面冲他摇尾巴。
“怕了你了,这就给你煮病号饭。”
李维斯叹气,往滚开的鸡汤里下了一把挂面,取了一块鸡脯肉切片煮狗饭。
不知何时,一个轻盈的脚步走进了厨房,李维斯一低头,惊讶地发现巴顿旁边多了一只猫。
那猫长得十分霸气,一身黑灰相间的虎皮花纹,眼睛很大,眼角两道下垂的斑纹,小小的猫脸自带教导主任气场,看人的时候仿佛在说“背诵并默写全文”
。
李维斯将切好的鸡肉和南瓜放进巴顿专用小奶锅里,蹲下好奇地看着猫:“你谁家的啊?”
猫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整张脸宛若一个大写的反问句。
李维斯发现它脖子上戴着一个皮项圈,和巴顿的很像,伸手摸了一把,果然上面也刻着一行字母——Rommel。
“隆美尔?”
李维斯好笑地摸了摸它的脑袋,宗铭这真是要凑齐二战名将啊?
“咪。”
隆美尔沙哑地叫了一声,不高兴地躲开了他的手,前爪拨拉了一下巴顿的食碗,嫌弃地一脚踢开,一脸冷漠地做了几个刨坑的动作,仿佛在埋屎。
巴顿焦急地“呜呜”
了两声,竟不敢阻止,庞大的身躯反而缩成了一团,似乎十分忌惮它。
隆美尔浑身洋溢着天然的大反派气场,跳上餐台舔了舔李维斯没吃完的可爱多,一脚踢开,埋了两下屎,最后蹲在了奶锅旁边。
“你也要吃?”
李维斯将洒在地上的狗粮捡回碗里,把可爱多丢进垃圾桶,摸了摸隆美尔的头。
隆美尔摇头摆尾地躲开了他,绕到奶锅另一边继续蹲守。
李维斯觉得好笑,随手撕了一截透明胶往隆美尔后脖子一贴,这下这货老实了,像被点了穴一样一动不动地趴在那儿,让李维斯摸了个够。
“小样,跟我斗!”
李维斯奸笑两声,取出一大一小两个食碗,将煮好的狗饭分成两份放在地上,撕了隆美尔脖子上的透明胶,“吃去吧!”
隆美尔重振雄风,抖了抖威武的胡子,怨毒地剜了李维斯一眼,而后跳下流理台,大眼睛冲巴顿凌厉地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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