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9节(第1页)

昭昭有一半的妖族血统,会不会是发.情期到来?不对,她已经怀孕。

或许是那几个妖物的手段。

墨渊沉声道:“昭昭,为师替你把体内的热气逼出来,你稳住气息。”

昭昭在床上盘腿坐好,闭眼进行调息。

等一股温和的力量输入她的丹田,她努力维持自己灵力的平衡,不让其被外力干扰。

可是,她发现,在师尊的灵力注入她的丹田时,她的血液一下沸腾,直充天灵盖。

再渐渐蔓延到四肢百骸。

她一下脱力,倒在床上,好在墨渊反应及时,将她的身体拖住。

昭昭现在混乱不已,什么也不知道,只能被本能支配。

不断墨渊的胸膛上蹭,还一边娇滴滴地唤他,“师尊……”

墨渊被她喊得身体紧绷,迅速思考解决的办法。

她怀孕了,自然不能泡冷水里,也没有解药,这该如何是好。

昭昭的手在他衣襟摸索,他按住她作乱的手,沉声道:“昭昭!”

现在的她可听不出来他的情绪,只柔柔地应了一声,“唔……”

她见解不开他的衣裳,开始扒自己的,但有人阻止她,她哼哼唧唧不太高兴。

“师尊,我热,我要脱衣服,你帮我脱吧。”

她不断往上贴。

墨渊往后退,尽量和她拉开距离,但她直接抱住他的脖子,他一时不能拿她如何。

他知道昭昭缠人,但今夜还是出乎他的预料。

和她周旋了小半夜,她没有丝毫冷静下来的表现,小脸已经红得快要滴血。

墨渊心里剧烈挣扎,面色一狠,抿紧的嘴唇微启,“为师帮你。”

昭昭现在什么也不清楚,也没听明白他的话,还在不断磨蹭。

等身上传来凉意,她眉头舒展,抱紧让她舒坦的男人。

……

第二日,昭昭感觉身上怪怪的,掀开里衣看了眼,眨巴着眼睛。

扫了眼空荡的屋子,她又看了眼皱皱巴巴的床铺,心里万马奔腾。

隐隐约约有那么些印象,回想起她昨夜的反应,不好意思地蹭了蹭脚丫子。

师尊竟然还知道……用那种方式!

这比两人真的发生什么还让她害臊。

不过,很快她就胡思乱想起来了,为什么师尊不和她真的那样那样呢?

为什么呢?

是嫌弃她吗?

可若是嫌弃,那为什么还要对她那样呢?

或许他是被逼无奈,毕竟昨晚她闹了太久,他恐怕是不耐烦了。

想来就是如此,昨晚一结束,他就扔下她回了房。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