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云若思遇到的男子名叫黄连枝,黄连枝的爹人人称之为连叔,而狗便叫大黄。
俗话说:犬不八年、鸡无六载。
家中饲养的鸡犬禽畜,都不能养活得年头太多,因为一旦让它们与人生存得太久,每天和人接触,人们说话,它就在旁边听着,人们的一举一动也都看在眼里,如此就逐渐通了人性,早晚必定成精成妖,做出些危及祸害人间的恶事来。
而云若思买来的大黄,已经活了二十余年了。
男子的街坊们私下嘀咕:这狗定是成精了,不然怎么会逢凶华吉,死里逃生。
再说黄连枝喜滋滋地揣着糕点回家,连叔劈头盖脸的骂出来:“兔崽子,你把大黄丢哪了?”
黄连枝没回话还笑嘻嘻的上前捧着糕点,献宝似的道:“爹,看儿子给你带什么来了!”
连叔沉着脸叱骂道:“你怎能卖了它?没良心的比畜生都不如!”
黄连枝听自己的爹拿畜生和他比,一摔手上的糕点道:“是狗重要还是我重要?”
连叔显然没料到黄连枝会这样问,一时反应不过来,不一会便无奈的说道:“你是不是卖给昨日那姑娘了?”
黄连枝没回话,连叔摇摇头叹息一声,背着手走了。
云若思还在店中忙活,连叔佝偻着背走进来,云若思一眼便认出了他,道:“可是来找狗的?”
连叔点点头,云若思擦擦手,招呼连叔坐下,道:“不知如何称呼?”
连叔道:“街坊都叫我连叔。”
云若思为连叔倒了杯茶,茶香在空气中飘散,让人心旷神怡,连叔此时心系大黄,再香的茶也喝不下。
道:“姑娘,可否将大黄还给我。”
云若思道:“不可。
这是我真金白银买回来的。”
有求于人,连叔也不好卖长辈身份,语气诚恳,道:“姑娘,老夫不可没有大黄!”
云若思态度强硬就是不肯还。
而另一边,黄连枝在屋中惬意的躺着,突然闯进来一个大胡子的彪形大汉。
大汉喝道:“黄连枝,你的狗咬了我的女人,如今你要为我的女人偿债!”
说着,手执木棒冲过去,正欲打下去,谁知大黄从门外跑进来,替黄连枝受了一棍,即时倒地抽搐,发出“呜呜”
的声音。
黄连枝震惊的看着大黄,迟迟没有反应过来,反而是追赶大黄前来的刘志远从背后敲晕了大汉。
刘志远看到倒地的大黄,马上抱起它去寻找大夫,徒留黄连枝在原地,也不理会他。
大黄奄奄一息,眼看就要熬不过去了,刘志远赶紧告诉云若思,连叔一听大黄快死了,双腿打颤,浑浊的眼“刷”
地留下两行泪来。
几人脚步匆匆,赶着去看他的老友。
医馆中的大黄还处在昏迷的状态,连叔跪在大黄旁,颤抖着双手抚摸着大黄哽咽的说道:“大黄,你不能离开我啊!”
许是大黄和连叔羁绊太深,大黄听了连叔的话,紧闭的双眼竟慢慢睁开了,缓缓地蹭了蹭连叔的手。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