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个月后。
火山山腰处,一间新开凿的洞府内。
萧玄夜盘膝而坐,手拿一份红光闪闪的卷轴,正细细研读着,眉宇间不时露出沉思之色。
卷轴之上,记录着萧家立族两百多年来,所有筑基期修士的突破心得。
包括筑基前的准备工作,如法力状态、身体心境的调整,以及服用筑基丹后,炼化时需要注意的细节等等。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突破筑基的一刹那,如何调动天地灵气,将丹田内的雾化气海,压缩成液态真元。
由练气迈入筑基,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所谓练气,就是引气入体,加以炼化,变成精纯的灵力细丝,并储存在丹田之中。
随着境界的提升,丹田内的灵力细丝越聚越多,逐渐变成雾化的气海,直到练气大圆满,气海的密度攀升到顶峰,到了再无可进的地步。
这时,修仙者要想继续提升,必须将气海压缩,引发质变,变成液态的灵力真元。
而如何快速顺利得引发质变,古往今来,经过众多先贤前辈的探索,这才有了筑基丹的出现。
筑基丹,不光是蕴含霸道灵力的高阶丹药,它更是一个引子,引动丹田气海进行质变的媒介。
而修仙者需要做的,就是在吞服筑基丹后,借用炼化而来的庞大药力,用冥冥之中的识感进行引导,将无序混乱的灵力细丝,凝聚成更为有序凝实的液态真元。
这一过程说起来简单,但真做起来,却是千难万难。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世家大族子弟,在接连服用数颗筑基丹后,还是会失败的原因。
说到底,这和修仙者个人的悟性、天赋,甚至神识的强大,都有着紧密的联系。
自那日离开火山岩洞后,萧玄夜就独自找了这么一处清净之地,参悟这些家族长辈留下的心得体悟。
在此之前,他凭借强大的神识,虽然对丹田内的灵力细丝,已经能做到精准操控,但对于如何引导它们,将其压缩成密度更大的液态真元,却是毫无头绪。
但这些日子以来,他在仔细参悟长辈们的心得体会后,已经有了极深的感悟,让他受益匪浅。
距离他踏入练气大圆满,也有不短的一段时间了,最近这段日子,他越发觉得丹田内的雾化气海,已经到了粘稠无比的状态。
而他根据长辈们的感悟得知,这分明是可以冲击筑基的状态了。
意识到这一点,他这几天看得越发认真了。
目光快速地在卷轴上扫过,萧玄夜一下看到了一个眼熟的名字。
萧千绝!
这位前任天才族长,筑基时的年龄和他相仿,自然应该也是最有参考价值的。
看到这里,萧玄夜目中一亮,心中一动之下,就想仔细研读一番。
但就在这时,他微微外放的神识,突然感觉到了什么,不由面色一变。
在他的感知中,身边浮动着的,那些淡淡的天地灵气,似乎有了一丝颤动的感觉。
“这是……开始了!”
萧玄夜眼中精光闪烁一下。
下一刻,他看都不看手中的卷轴一眼,直接将其收进了储物袋,身形一闪,直接走出了洞府。
就在萧玄夜踏出洞府的同一时间,火山之上,其他两个方向,也各射出一道遁光,向着萧玄夜疾速而来。
不一会儿,遁光一敛,露出了萧万延和沈青山二人。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