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六章 张义升职记下(第1页)

无奈张义选择了坐上了幻灵姬百紫丹姑娘腰带上那把红莲剑。

只见她玉手抻出背上的红色剑鞘里的宝剑,手腕轻轻旋转,红色光芒也如同闪电般快速闪动。

玄铁红剑方才拿出就已惊动众人。

只见这把红色宝剑剑柄上刻有莲花六片火红的花瓣状图案一闪一闪的,绽放着红光。

剑光闪烁,刃如火焰,却与那女子鲜红色衣裙身影相融合。

张义感到十分好奇,打算去看看。

不一会儿,百姑娘将这把宝剑横放平躺在青色石瓦地面上,她口中默默念着心法口诀,“忽!”

的一声,这宝剑红莲竟然一下子变大了许多。

之后,她一脚踏在这柄巨大的宝剑上,这宝剑还挺认主,忽然“嗖!”

的一声起飞,立刻悬浮在离地面大概三尺高的左右半空中。

她登上宝剑,回头对站在身旁地面上的张义说道:“喂!

剑已经准备好了,你要不要上去!”

张义见她站在这把红莲剑上面一抖一抖的,他的心似乎也跟着一抖一抖的。

张义有些感觉重心不稳,于是有些胆怯,“我……我看我还是不坐了吧……这太危险了!”

百紫丹姑娘笑道:“张义,没关系的,你不必害怕!”

“这……”

张义左思右想。

正当张义有些忐忑不安的时候,百紫丹姑娘笑着对他说道:“来,没事的,别怕啊!

我拉你上来!”

话音刚落,小丹便伸手立即拉张义一把,张义胆怯地接住她的手站了上去。

一站上去,张义就感觉有些浑身不自在,突然,小丹姑娘没控制好,剑在半空中抖了一下,吓的张义急忙抱着小丹姑娘的背对她说道:“喂!

你御剑飞行通过了没有?!

会不会开?我告诉你,我可是有恐高的呀!

!”

“没关系的!

我在明教的时候早在三年前就训练通过了,还得了‘甲’的良好成绩!

你就放心好了,抚稳我的背,我们出发!”

话音刚落,小丹姑娘就即可操纵这把红莲剑升向空中,朝着东北方向飞行。

剑突然一下子“恍!”

的一声,就凌空直上云霄,层层云朵,目不暇接。

一瞬间,房屋、山川、河流都变的矮小了许多,下面的美丽山河都尽收眼底。

冬入云山,地面上银装素裹,松壑交加,物情潇洒,百般景物堪如画!

然而张义却没有心情去欣赏此美景。

他紧紧抱住百紫丹姑娘的背,紧闭双眼,不敢睁开,浑身上下都直打哆嗦不敢动弹,仿佛就好像一场大冒险似的。

飞剑上,张紧闭双眼对百紫丹姑娘说道:“喂,小丹,你认识山东郓城县吗?怎么飞了这么久还没到哩?!”

百紫丹姑娘回答说道:“认识,我当然认识喽!

小的时候,我哥就住在那里,那时我经常去他家玩呢!”

“哦!

好的。

原来如此,那我就放心了!”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