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八章 樊如云(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刷!

周昊手中的木棍被他甩了出去,带着凌厉之势刺向了飞向沈笑的红色蜈蚣。

同时,在沈笑旁边,一只白皙纤瘦的拳头带着风雷之势迎向了红色蜈蚣。

木棍和拳头几乎同时击中了红色蜈蚣,在夹击之下,红色蜈蚣瞬间被击扁,化为一滩碎末飞了出去。

原本正在惊骇的姚金山和沈笑,顺着那个拳头,将目光转向了身边。

阿毛站在那里,身子微倾,眼神犀利。

一阵风吹过,阿毛的短发遮挡了一边眼睛,她身上的衣服飒飒吹起,仿佛世外高人,格外有气势。

“哎呦!”

不过阿毛马上发出一声痛叫,看向自己的拳头,指节上面有两个浅浅的黑点,是被红色蜈蚣的毒钩咬到导致的。

一道黑气从那两个黑点处扩散,并蔓延出去。

阿毛的拳头立即肿胀起来!

拳头上传来的剧烈痛楚,让阿毛瞬间流出了眼泪,仿佛受到惊吓的小女孩,刚刚的高人气势完全消失。

周昊大踏步走过去,握起阿毛的手。

阿毛痛得叫了一声,马上咬着嘴唇,泪眼婆娑地看着周昊。

周昊拉着阿毛走到一边,随手捡起一片树叶在那堆红色蜈蚣化为的碎末处翻找了一下,从里面找到一颗淡青色的小珠子,递到阿毛嘴边,“吃下去!”

“啊?”

阿毛皱起眉头,看那颗小珠子,有绿豆大小,像是什么动物的眼珠,上面还沾着一些蜈蚣破碎的身体。

“快点吃!”

周昊催促了一句,看到那股黑气已经从阿毛的拳头眼神到小臂上,“晚了的话,整条手臂都要砍了!”

阿毛被唬了一跳,她的一只脚已经瘸了,可不想再失去一条手臂。

她马上皱着眉头张开嘴,任由周昊将绿色珠子送到她的嘴中。

没有咀嚼,阿毛直接吞咽下去,然后就感觉一股清凉的气息从腹中产生,手臂上那股黑气几乎马上就退了下去,原本肿胀发热的拳头也恢复了正常。

不仅如此,阿毛深圳感觉自己所有的疲惫感完全消失,整个人精神好了许多。

“这是什么?”

阿毛问周昊。

“解毒珠!”

周昊看到阿毛无恙,舒一口气,站起身走到另一边。

解毒珠?

阿毛感受到原本肿胀僵硬的拳头逐渐恢复了知觉,活动了一下手指,全身说不出的清爽感觉。

她眼睛眨了眨,蹲下身子用一根小木棍在地上的蜈蚣尸体处胡乱扒着,试图想要再找到更多的解毒珠。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