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这怎么可能,雨歆!”
被自己心中想法吓了一大跳,现在已经不光是震惊,还有了深深的恐惧。
江寒伸手想把这个血淋淋的脑袋给拉过来看清楚,伸出的手却一直在颤抖,那血淋淋的头颅没有漂走,但他就要触及到的手,却在最后一刻不敢再往前。
这个脑袋差不多有一半被长长的头遮住了,江寒害怕把头拨开的时候,现这个头的主人真的是苏雨歆。
如果是那样的话,江寒不知道自己要怎么来接受这个后果,苏雨歆,苏雨歆,苏雨歆,这个名字此刻不断地在他脑中闪过。
事情总是要有个结果的,不管这个结果好或者坏,江寒一咬牙,他再往前一步伸出手要把这个脑袋抱回身前。
江寒手刚要触及到血淋淋人头的时候,整个画面像镜子一般破碎开来,江寒一阵恍惚,他依旧伏在水里,转头看去。
哪里还有什么血淋淋的人头,刚才的一切,原来全都不是真实的,一切都只是幻象,可那种真实感让他心有余悸。
终于是松了口气,太像了,刚才那个场景太可怕,为什么自己回出现幻境,为什么幻境里苏雨歆会……
江寒努力平复了心情,却猛然现自己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对碧绿的眼睛,突然的现虽然没有一个人头撞在脸上震撼,但还是吓了江寒一跳。
他从水里站起来,这对碧绿的眼睛像是受到了惊吓,转头就跑。
这突然出现的东西肯定不会是什么善茬,说不定就是自己要在等待的下毒的生物,这种情况下,说什么也不能让它跑了。
江寒没有看清楚这是个什么东西,不过不影响,在埋伏的时候江寒已经准备好了法术,只要有下毒的东西出现他马上就能动手。
眼下看到了这对不寻常的眼睛,时间也差不多是到零点,有很大可能就是这东西,江寒按照记忆中信息,手上摆出不同姿势。
这是法术的第一步,掐手诀,很多法术都需要这个步骤,一些强大的法术更是需要口手脚三者配合才能行术。
江寒现在施展的只是一个一般小法术,如果是修为高深的修士甚至都不需要手诀,随手就能够用出。
因为这只是一个标记类的小法术,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标记,古代医生在寻药的时候,有时候会现一些还没有成熟的大药。
而这些大药之所以能够被成为大药,原因就是成熟之后他们价值极大,但同时也有一个问题,因为这些药灵性太大。
它们甚至有了一丝很微弱的神志,知道成熟之后回被很多人惦记,于是这些大药往往在成熟的一瞬间就会立刻遁走,找不到一点踪迹。
每个采药人都不会在大药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就采摘,但它什么时候成熟那是没底的,于是就有了这种标记之法,修为高深的医生施展法术给大药打上标记。
那就不用一直守着,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回来,如果大药已经成熟遁走了,那也没关系,循着标记总是能够找到的。
这就是标记法术的由来,运用起来也很简单,江寒修为弱也没有花多长时间施展,一道淡紫的光线飞出,直指那碧绿的眼睛而去。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