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三章遍地墓碑(第1页)

“小子,你手上这串念珠从何而来,可别告诉老子是捡来的。”

虎啸,有些好奇的打量着杨封手上的那串古朴的念珠,从远处看,根本看不出有何奇特之处,可是发散出来的佛光,

却连战力超绝的血骷髅都要暂避锋芒。

“虎兄,咱们还是先进入这副棺椁内查探一番,念珠的事儿,咱们慢慢聊。”

“嗯,只是一旦我们进去后,这血骷髅将棺椁重新合上怎么办?”

虎啸还是有些担心,且不说这棺椁内有什么诡异,就连眼前的这具血骷髅,都可以轻易镇压他们。

现在他算是明白,为什么道一一行八人会被杀得落慌而逃,敢情是这血骷髅在出力。

“这块墓地,一眼便能看到尽头,除了这副棺椁这里别无他物,想要找《万剑归一》只能从这棺椁入手。”

联想之前,狼狈逃走的道八等人,想必来此处,也是为了找寻《万剑归一》,只是面对战力绝伦的血骷髅,不得已选择逃走。

血骷髅的强大,杨封虽不曾亲自领教过,但连一向自负的虎啸,都被对方像拎只小鸡崽似的给拎起来。

换了他,下场也好不到哪去。

“嗯,谁让老子和你签定了灵魂契约呢!”

虎啸虽然不情愿,但还是经不住杨封的诱惑,再说杨封一人进棺椁,留他在这儿和血骷髅生死决战,那不纯粹找死吗?

血骷髅,看着杨封手上的念珠,充满忌惮,一直后退到棺椁处,退无可后,才止步!

念珠上发散的佛光,将墓地内的血妖之力,尽数消散,就连血骷髅也受到佛光的影响,变得虚弱。

然而在墓地之外。

道七,被墓地里所发生的一切感到不可思议。

他看到了什么,战力绝伦的血骷髅,居然会害怕杨封。

道一等人,并没有逃出墓地后,便回到地下洞窟,而是选择逗留于此。

当然这都是道八的强烈要求,因为他一直强烈的渴望能够吸收融合杨封的毁灭剑意,眼下杨封和虎啸两人闯入墓地。

正是吸收杨封身上的毁灭剑意的最佳时机,连他们八人都敌不过的血骷髅,他们不相信杨封能鸿福齐天。

可是眼前的一幕。

“老七,墓地内的情况怎么样?”

“对啊!

你倒是说啊,真是急死个人了。”

……

“你们自己看吧。”

道七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用召唤剑意,将墓地内的场景投影到众人眼前。

此时,他们正好瞧见杨封和虎啸跃入棺椁的情景。

“难道血骷髅的血妖之力开始衰退了,我们的机会来了。”

“对啊!

走,绝不能让杨封抢占先机。”

……

七个人都跃跃欲试,唯有知道内幕的道七,坐一旁沉默不语。

就在其余七人准备再踏墓地的时候,却被一旁沉默寡言的道七给拦下。

“老七,别挡道啊!”

“老七,你发什么神经啊!

晚了镇宗剑诀可就要落杨封手里了。”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