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云奕剑仓惶一颤,呢喃道,“怎么可能是这样的结局?这怎么可能!”
小陌语居然是蚁皇的转世之体,而云奕剑居然守护了数万年!
这样的结果云奕剑如论如何也无法想到。
阅.读.网
“为何不可能?我研究了第一代蚁皇失败的原因,就是因为不懂人类的计谋和感情,我分化半个灵魂寄存,寻找了无数年,终于发现了天生九脉这样恐怖的体质,当初她很小,根本不懂的反抗,所以我成功了,我终究成长到这一步,哈哈哈……谁能想到我会寄存在别人的识海看世界!
看人生态?”
蚁皇嘲弄,脚踏清风,玉璧探开,完美的身体展露在云奕剑面前,伸手就要朝云奕剑抱去。
“人类的感情啊,我终究还是被她影响了,竟然对你产生依赖的感情,不舍得杀你,想留你在此地,过一辈,你愿意吗?”
蚁皇妩媚妖娆,足以迷倒众生。
“我不愿意!
你不是丫头,你只不过是个寄生虫而已!
就算你拥有她全部的记忆,也终究不是她,你寄存在她体内数万年,却也忍心杀了她!”
云奕剑愤怒滔天,哪怕眼前的女人是世间第一美人,也无法影响到他的道心和杀意。
“为什么?你们男人不都是喜欢美色吗?难道我不美吗?我现在的样,完全是依照那孩长大后的样演化出来的,你难道不喜欢吗?”
蚁皇一愣,有些难过的问道。
txt小说下载
云奕剑想不到,蚁皇居然也有情绪,现在的情绪显然不是伪装的,而是内心深处的潜意识表现。
“外表虽美,可是你的内心却是毒蝎心肠!
小陌语不伤蝼蚁命,你却无恶不作,为完成一己之私,宁愿毁掉整个宇宙的生灵,分裂出这些没有感情和智慧,甚至没有情绪波动的鬼东西吞噬一切,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云奕剑质问道。
“以你的战力和美色,如果真想掌控整个宇宙,谁能逃脱?造福苍生,你一样可以得到他们的信仰和愿力!
而你却选择毁灭……”
云奕剑的质问,让蚁皇不屑,情绪再次回到之前,一副冷漠的样。
“毁灭?造福?他们都是贪婪的生物,为何不毁灭?本座根本不信人类,只有这些蚁族大军不会背叛我,杀光苍生我为皇,天下蚁族永远都是我的奴仆!
不会像人类,你看陌沉天,第一代,如今还有多少威严?圣神呢?依旧是半残意志,被人喊打喊杀,仙皇更是沦落成为人人得而诛之的混蛋!”
蚁皇嗤笑,纤纤玉指勾着云奕剑的下巴,妩媚的说道,“臣服我,我让你做一人之下,亿万蚁兵之上的存在,你想要什么,都有什么,包括我,都是你的,如何?”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