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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车站(..)”
!
“篮球赛?CBA?”
“你怎么不说NBA呢……”
“NBA还没到时候(没开始)呢。”
我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这俩时间差有那么大吗?”
“……我也不知道。”
我挠了挠头——毕竟自己不算是死忠:虽然练过一段时间篮球,但并不像其他大部分队友那样,因为崇拜哪一位球星或是对篮球的热爱而参加,我主要是为了减肥(虽然失败了)。
比起类似于球星、流行乐、电子游戏、明星这一类流行元素,我更喜欢看看书,研究研究历史。
虽然人各有志不可强求,喜好不同也不犯法,不过这也导致了我与同龄人交流的话题的匮乏。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大家都不再像低年级那样只知道疯闹,而是开始“臭美”
起来了。
当同学们为歌星痴迷时,我因为听不懂还硬要参与话题,被狠狠的戏耍了一番,还在“校花”
面前被拿来与她喜欢的乐队作比较:一个自恃帅气的“班草”
问道自己与她喜欢的乐队主唱比谁更帅,“校花”
犹豫了。
而总是精神不集中,“哪有事哪到”
,爱凑热闹的性格招人烦的我无意中注意到了他们的对话,回头看了过去。
正好没话可接的“班草”
就像看见“母猪上树了”
一般,眼中发光,指着我问道:“那跟它比呢?”
——“校花”
并没有说话,重重的点着头,满脸都是欢笑……我这简直就是千里送人头,自取其辱啊……
不过这么久的事了,我还能记住——我也是真能记仇啊……
初高中后,吃一堑长一智的我完全只和男同胞们一起聊天(其实以前也没和异性有过什么接触,就连常有的“欺负”
喜欢的女生的事情都几乎没有过——也不只是太成熟了还是“开窍”
晚),因为学校内都不准踢足球——连场地都没有,所以一个球几乎一个班的男生都能玩的上篮球成为了我们下课、放学、休息日时最为首选的项目。
而且同学中不乏有许多好手,和邻班友谊赛的时候,就连有过几年经验的我都上不了首发(其实技术问题并不是最主要的),其中几个几乎每次打球都在一起的同学是真的“痴迷”
这项运动,用他们的话说就是“无篮球不少年”
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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