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一天古飞和后准来到了巩义洛口村,二人进村后发现这里人来人往,叫卖的小摊沿街铺开,各种店铺里也略显拥挤,当真是个繁华的地方。
巩义乃是河洛交汇之地。
河洛南为外方山、伏牛山山脉,北为黄河,西为秦岭与关中平原,东为豫东大平原。
其北通幽燕,南达江淮,雄踞于中原,为“天下之中”
。
古飞二人来到洛口村时正逢村人举行祭祀,要去祭拜洛河水神,求其保佑村子一年的平安。
村长很热情的请所有的外乡人都来参加。
古飞没见过祭祀,自然乐意奉陪,于是拉上后准一起跟了过去。
祭祀的地点就在邙山,出村坐船行不远,便可看到有一处小山矗立在水中。
黄河和洛河的水左右分开,成太极状环绕四周。
黄河水浊,为阴;洛河水清,为阳。
黄河与洛河之水相交成阴阳太极,阴阳成而两仪生,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八六十四卦,衍生五行万物。
相传大神伏羲就是在此观河洛之相,作先天八卦流传于世。
众人来到山颠,往下望去,一排排树木排列整齐,经村里人指点仔细分辨,这些野生的树木竟也是以八卦阵型排列,众人无不感叹上天造物之神奇。
村里人奉上供品,祭拜完毕后,具都乘船返回。
等他们走远了,古飞和后准从一面大石后转了出来。
古飞哼哼唧唧道:“我不过是想来看看祭祀,可没打算露宿这山坡。”
后准一改对古飞千依百顺的态度,正色道:“如果大哥不想陪我在此,就请先回村去找个客栈住下,我办完事后便去找你。”
古飞道:“哼,咱们兄弟有苦同当,有福同享,不就是露宿野外吗,家常便饭了!”
后准略带歉意的道:“我真的觉得这里好熟悉,好象很久很久以前就住在这里一样,说不准可以在这里找到父亲和母亲的线索。”
古飞大嘴一撇的替后准不平道:“你娘在你小的时候就不知所踪也就罢了,你爹竟然丢下6岁的你就跑得不知所踪,还不让你出那个破林子,要俺说,你跟着大哥我浪迹江湖,逍遥自在去就得了,还找什么父母?你看大哥俺无父无母不也活的和开心吗?”
后准摇摇头道:“无论如何,为人子女都不应编排自己的父母,而且,我知道父亲和母亲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
古飞看后准说的认真,也不再反驳,别开话题道:“那你爹也不可能在这吧?他在这里做什么?”
后准道:“我也不知道?从洛口村能望到这里,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们还是等到晚上再搜寻一番吧。”
古飞道:“大哥都听你的,不过那些供品我能不能先吃点?”
说着他就走了过去,拿起一个大啃了起来。
后准面对河面,心神微微荡漾,不知是这天生的八卦太极图引起还是什么别的原因所致。
后准总觉得就在这河面下有着一种声音在呼唤他似的,他再也按奈不住,对古飞道:“等不到天黑了,这种被呼唤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似乎就在水下。”
古飞不等嘴里的咽下,看着激荡的水面,忙道:“我,我不会游泳啊。
“
后准道:“你在这里等我!”
说着便跳进了河里。
古飞还要说些什么,怀中的不死心偏偏在这时又响了起来。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