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老人花白的头发,满面的皱纹,一双睡意朦胧的眼睛,半张半开,他身穿黄麻布衣,脚下穿着一双破了洞的草鞋,样子之惨,让人心寒,或许是他经历了太多的苦楚吧。
花月火心有感叹,一手扶住老人,凝声问道:“小店开在街心,别家店铺都生意红火,怎么老丈家混的如此落魄?”
老人垂头叹气,却不答话。
花月火环顾了一下店内,只见店内设施,实在破烂,破裂的木桌,缺腿摇晃的方凳,这些本该淘汰的东西,竟在这里还在使用。
这时,老汉朝着厨房喊道:“倩儿,给这小伙子来一碗阳春面吧,看他饿的。”
“好嘞,老爹。”
一个娇滴滴的女声,打厨房传了出来。
花月火和老人对桌坐下。
昏暗的油灯,照在两人身上,均显疲惫神色。
这时,老人才开口应答:“小伙子,听我的,你千万别去招着旁边的那家面馆,他们店老板可大有来头。”
“有来头又怎样?那他们也不能欺行霸市不是?”
“你怎么就不听话呢?他们店的老板是李家的家丁开的,你知道这李家有么多厉害吗?他李家只要摇一摇指头,这阳曲镇都的震三震。
那家姚凤宣就是他家开的,你看气派不气派?他那里光手下打手就二十来个,这还都是少说的,你再看你这模样,你能惹的起他们吗?就算你能惹的起,你也惹不起蜂王山、英月山、云宝林这几处的绿林强人呀,他们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山贼呀,何况李家还藏着连小玉这样的高手,他分分钟就能要了一个人的性命呀。”
花月火听的是心惊肉跳,他疲惫的神色一扫而去,一个李家的家丁,在这阳曲镇就能呼风唤雨,这李家是何等的可怕。
花月火心中愤怒,他宽厚的手掌狠狠的往桌上一拍,就见桌上的油灯震的跳了起来,老人也跟着吓了一跳。
这时,厨房里,走出了一位年纪有三十上下的妇人,她手中端着一碗洒满葱花的阳春面,面汤里飘出来的味道,有点怪怪的。
这妇人自然就是老人嘴中的倩儿。
倩儿笑吟吟的迈着碎步,来到花月火桌前,将那一碗阳春面轻轻的放在了桌上,这阳春面里散发出的怪味道就更浓了。
“公子饿急了吧,来来来,快来多吃点。”
倩儿边笑边用蓝色花布袖口遮挡住嘴角,样子倒是挺妩媚可爱。
花月火望着这一碗怪味阳春面,食欲顿时就没了,看样子,这家店的落魄,不全是因为李家的强势,这面做的,真如对面小二说的像是猪食一般,客人怎么敢来吃呀?
“这面。”
花月火皱起眉头,他两次拿起筷子,又两次放下筷子,他实在是下不去口啊。
“公子这样健壮的身材,想必练过武吧,不过看公子这身衣服,应该是落难了吧,如果不嫌弃,你可以在小店多住几日,暂避风头。”
倩儿瞪着一双火辣辣的眼眸,盯的花月火都不知道该把眼睛放哪,他只能低头说声“谢谢”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