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驻扎在乌衣巷的鬼子大队大队长江口龙也此时浑身轻颤,这是气的,他站在之前高鹏等人冲出的房屋门口,面色阴沉的看着一个个被抬出的手下尸体。
两支小队,这可是两支整编小队啊!
他们没有在与支那军队战的战场上玉碎,却被人像杀猪宰羊一样杀死在睡梦中,江口龙也的心在滴血。
“八嘎,八嘎呀路……”
江口龙也牙关紧咬,从喉咙中蹦出一句句愤怒的咆哮。
在他身边,站着宪兵大队的大队长吉冈一郎,他扭头看了看江口龙也,原本想要说些什么,却终究还是闭上了嘴,什么也没说。
虽说自己也损失了一支小分队,但跟江口龙也的损失比起来,又微不足道了。
还有许多大队部的军官、参谋、警卫以及宪兵站在他们身后,却没有一个人敢出一口大气,全都静静站在原地,微微垂着头。
一百一十二具尸体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门外空地,还有七个重伤员,两名轻伤员被抬了出来。
有六个是宪兵,只有一个是江口龙也手下的士兵,幸运的是,他是两个轻伤员中的一个。
江口龙也走到那轻伤员士兵面前,沉声道:“告诉我,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哈……哈伊。”
那鬼子有些战战兢兢的看了江口龙也一眼,道:“我们执勤的时间是三点到五点,换岗时间到后,组长派黑泽君去叫岗,但是黑泽君去了很久都没有回来……”
听着士兵的叙述,江口龙也脸色越来越阴沉,听完之后,江口龙也深吸一口气,闭上了双眼,微微仰起头,声音冰冷如霜的道:“也就是说,里面两支小队的人都已经被杀光,你们却什么都不知道,最后还是宪兵队的前田分队长发现的不对?”
那伤兵不敢说话,只垂头站在那里,连肩膀上的伤口不住流血都顾不得,只能强忍着剧痛,微微颤抖的站在那。
“八嘎呀路……”
江口龙也突然一声怒骂,吓得那伤兵连连后退。
江口龙也怒不可遏的喝道:“我三令五申,让你们设定岗哨必须明暗结合,除了外岗还要设置内岗,你们把我的命令当放屁了吗?”
“你们是不是认为,支那军队这么容易就被打垮,我们轻易的占领了南京,现在南京城已经是大日本皇军的天下?”
“骄纵,狂妄,什么时候,你们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啊?告诉我?”
江口龙也愤怒的咆哮着,他身后的官兵头越垂越低,吉冈一郎见状,叹了口气,缓声道:“你们要记住,那些放下武器投降的支那兵不算什么,能到现在还坚持抵抗的支那兵,才是我们真正的对手。”
“而一直反抗,却又到现在还活着的支那兵,更是支那军队精锐中的精锐,他们才是最可怕的,这几天发生的事,已经足以说明问题。”
“以后大家一定要严格执行上级的命令,不能再有丝毫懈怠了,我们每一个士兵都是帝国宝贵的财产,就算要玉碎,也要玉碎在冲锋的路上。”
“像这样被人宰割,是最耻辱,最窝囊的,就算死了也进不了靖国神社,明白吗?”
“哈伊。”
便在此时,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遥遥传来,一支车队开了过来,大队副疾步走到江口龙也身边,汇报道:“大队长,联队长带着第一大队与第三大队过来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