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诸位读者,看过书后记得投推荐票啊!
多谢。
燕京医学院的特殊病房外。
一群扛着长枪大炮的记者,都拥挤在过道里,有些地方甚至架起了摄像的器材。
这些记者都是接到了一个神秘人的电话,而来到了现场。
当夏尘望着这些记者的时候,他的心中闪过几个念头,他知道这些人一定是某个潜在暗处的人不怀好意的一种阴谋,这种阴谋近乎阳谋,这种人可耻,更加可恨,他们一定是想看戏,看自己治疗失败,然后让所以不怀好意的人笑话自己,或许还会借着这个机会把自己搞的身败名裂。
夏尘前世是一个修者,最看重的并非虚名,而是实力和好处。
但这一世他的身份比较特殊,中医世家,名门之后,若是名声太坏,只怕会让自己的爷爷遭受非议,他知道这个老头一向傲骨,藐视权威,济世为怀,是一个真正的具有医德的好医生,这样的人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值得尊敬和钦佩,而他的名声更是值得维护。
所以夏尘看着这些人的时候,他对这些人背后的人的非常的讨厌,虽然说要顾忌老爷子的面子,但他知道自己的能力,这些人在乎的是这个手术最后的结果,他决定欲擒故纵。
龙女跟随在夏尘的身畔,从她自己请命过来暗中保护夏尘后,在她心中夏尘就成为了他的雇主,所以当看着一大群的记者围拢过来时,她的身体宛如一道幽灵似的挡住了这群记者的面子,神色冷漠,宛如寒冰。
这些记者看着穿着皮衣皮裤,小脸非常萌,但配合她这身打扮却又显得非常的酷。
龙女是龙魂特别行动小组的人,很少光明正大的和这些记者打交道,她以为自己挡在他们的面子,夏尘就不会受到伤害,但她却是忽略了这些人真正的能力和手腕,他们伤害人的手段是兵不血刃,口诛笔伐。
那些记者望着酷酷的龙女,想着两人的年纪,综合上次夏尘在燕京医学院治疗六十多个感染者的情况,都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挖掘的新闻。
当第一个记者对着龙女按下快门的时候,其余的同行都不甘落后,纷纷按下自己手中相机的快门。
一时间菲林闪烁,咔嚓咔嚓之声,从四面八方响彻起来。
龙女面对这种场景,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他身后的夏尘和许多多因为带着口罩,反而显得非常的镇定,许多多看着自己身后的两个最佳损友,原本还想着向两人说声抱歉,不过当她回头看见两人的模样时,倒是吓了一跳。
只见闻茜和孟思思两个,不但没有丝毫的惊慌,反而在抢着镜头,并配合着记者摆出各种美姿。
许多多无语的看了孟思思和闻茜一眼,因为记者在这里,将心里的恼意压制了下去,不然必定会弄一出美女护士和二美女病人互相殴打的新闻来。
夏尘看着在镜头面前显得有些无措的龙女,分开众人,挡在了龙女的身前。
被闪光灯闪烁的眼睛有些花的龙女,只觉得前面一个人影,挡在她的面子,这个身影她非常的熟悉,因为上面传递过来了夏尘身上独有的淡淡的药香味。
夏尘挡在龙女的面前,伸出手来,喝道:“都别拍了,我马上就要做手术,希望各位能够为病人着想,可以在手术室外等候结果!”
说完,便分开记者向手术室走去。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