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七章 绰号(第1页)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不过短短五日时间,夏云墨的名声便已经更上几层楼

五日前,两百来位武林好手齐聚江陵,捉拿恶贯满盈的夏云墨。

这本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可结果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两百来位高手死伤大半,其中还包括了“书生剑”

、“摧心掌”

这些在江湖中的一流高手。

据传闻,这一番激战后,那夏云墨除了气息稍微有些萎靡外,似乎并无太大的消耗。

其中,夏云墨被“摧心掌”

张开商击中,但转瞬间便恢复如初的神功,更是让无数人为之侧目,不可置信。

这数十年间,邪派第一高手乃是西域血刀门的血刀老祖,无可争议。

血刀老祖武功卓绝,手段狠辣。

出道至今数十件,也不知犯下多少恶事,却依旧逍遥至今,便可见一斑。

若论实力,据闻已能与中原“南四奇”

、“北四怪”

八大高手媲美。

而江陵西郊一战后,这邪道第一高手的名号便已经易主,落到了夏云墨头上。

对了,除了邪道第一高手外,夏云墨还有“血刀狂魔”

、“杀人第一刀”

等绰号。

说起来,如今这邪道第一夏云墨、第二高手血刀老祖倒还真有几许相似之处。

两人都是以刀做兵,而且刀法都是以诡异而闻名。

除此外,血刀老祖的武器是一把血刀,刀身血红。

而夏云墨的七杀血刀,施展起来,真气侵入刀身之中,刀身也是一片血红。

有人暗自猜测,这两人是师徒、亦或者是父子的关系。

当夏云墨得知自己这“血刀狂魔”

的名头时,不禁哑然失笑。

《鹿鼎记》中,杀了几个贪官,被称为侠王。

《连城诀》里,杀了一些武林人士,又被唤作“血刀狂魔”

以后自己闯荡诸天万界,又不知会获得什么名号,这倒是让人期待啊。

……

江上,一艘乌篷船正荡悠悠的飘着。

小船上有艄公掌着一只硕大的木桨,顺江而下,不远处正是繁华一片的扬州城。

夏云墨站在船头,长身而立,衣袂飘扬,眺望着两岸风景。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