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古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深秋的夕阳在晚风中透着几分凄凉,余辉洒落在归乡的游子身上,近乡情怯的酸楚弥漫着几许忧伤。
官道上,一个瘦弱的身影缓缓而来,一轮圆日从他身后落下,看上去就像是一幅画。
福山村位于陵山脚下,是一个很普通的小山村,平日里根本见不到外人,但今天这里却来了个外乡人,身边还带着一个很小的孩子。
“听说陵山之上有一个回春谷,住着一位妙手仙姑。”
那外乡人二十五六岁,一袭青衫,瘦瘦高高,五官俊俏,就是眉宇间有着太多的忧愁与烦恼。
“对啊,仙姑妙手回春,远近驰名,你是来求医的吧?”
外乡人点头,将背上的孩子放下,引来了乡亲的关注。
“气色不大好啊,你还是早点找到仙姑为妙。”
外乡人谢过当地乡亲,抱着脸色蜡黄的孩子进入陵山,找到了回春谷。
那是一个种满药草的山谷,环境清幽,谷中有三间茅屋。
“是谁?”
“求医之人。”
“进来吧。”
木门开启,昏黄的灯光映射出一个纤细的身影。
外乡人抱着孩子走了进去,只见那开门之人竟是一位二九年华的清丽少女,一双清澈的眼睛透着纯洁与无邪,看样子涉世不深。
“你就是妙手仙姑?”
外乡人颇感意外,这仙姑也太年轻了一点。
少女摇头,含笑道:“那是我师傅,我叫雅心。”
目光转动,落在了外乡人怀中那孩子脸上。
“他似乎病得不轻啊。”
外乡人苦笑道:“小儿自幼先天不足,一出生就这样。
令师……”
雅心道:“我师傅出去了,估计这一两天就会回来。”
外乡人略显失落,好在一两天也不长。
雅心抱过孩子,仔细为他把脉,并询问有关病情。
“他几岁了?”
“四岁。”
雅心一愣,这个四岁的孩子比正常两岁的孩子还要小,脸色蜡黄,双眼灰暗,脉搏时有时无,气息急促,呼吸不畅,怎么看怎么像快死的人。
“他心律不齐,脏器衰竭,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撑到现在的。”
雅心叹息,她是妙手仙姑之徒,一眼就看出这孩子必死无疑。
“他出世三个月后就百病缠身,我带着他走遍了大半个云州,寻访了上百位神医,服用了诸多灵药,却没人能医好他的病。”
“他叫什么名字?”
“慕风,这是他娘生前为他取的名字,希望他能做一个像风一样的男子,不为凡尘所牵绊,潇洒随心,无忧无虑。”
“像风一样的男子。”
雅心看着怀中的孩子,口中发出了叹息。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