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四章 月下天目暗送言五月初二(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推开了墨逸霄,丝丝也感觉到了他的惊惶,伸手拉住墨逸霄的手,柔声道:“逸霄哥哥,丝丝身上有毒。

你不能碰我。”

墨逸霄心中的惶恐变成了担忧,缓过神,关切地问道:“你怎么会中毒?”

丝丝道:“此事说来话长。

我此来是要你,明日不要伤了尹红衣姑娘。”

墨逸霄更奇,道:“为何突然为她求情?”

丝丝没有回答墨逸霄的问题,只是继续说道:“尹姑娘明日之行,只是抓齐卓生,逼天目派归顺,不会伤害天目门人。

逸霄哥哥,你答应我,只可对付弑神的其他帮众,不可阻了防碍了她的行动。”

墨逸霄没有再追问,沉吟道:“我答应你。”

他知道,丝丝愿意告诉他的事情,自然会告诉他;不愿告诉他的事情,他不会再问第二遍。

丝丝没有答话,只是将墨逸霄的手握得更紧。

一片漆黑中,两个人的手,就这样紧紧握着……

一阵寂静过后,丝丝缓缓开口道:“逸霄哥哥,我得走了。”

明知道,一片漆黑中丝丝不可能看得见,墨逸霄还是点了点头。

丝丝竟好像看到了,道:“逸霄哥哥不必为我担心,等事情都了了,我便会回到你身边。”

墨逸霄又点了点头。

一弯新月从映入眼中,窗户是敞开的,丝丝已走了。

墨逸霄还独自坐在床头。

知道丝丝平安无事,他一颗悬着的心,本该已放下。

可如今,他的心却又悬了起来。

丝丝不告诉他的事,定是不能让他知道。

丝丝的身上总是带着清新的味道,那是她特有的清淡体香,便如昆仑终年不化的积雪般,清新高洁。

可这次丝丝前来,身上却带着很浓得药味。

这种药味还像是几百种草药混合而成的……

五月初二,晴。

万里无云。

天目派中,气氛很是凝重。

每个人,都起得很早;每个人,都早早就将兵刃放在了手边。

人们的脸上都没有了笑容,全神戒备的紧张感使他们的神经绷得太紧,已没有余暇去笑和说话。

饭菜已摆到桌子上,人们却没有胃口去吃。

他们的胃已紧缩,就算吃下东西,也会吐出来。

只有几个人在喝酒,酒可以醉人。

醉了,也就不会再觉得恐惧。

整个仙人顶,只有墨逸霄和叶婉双坐在桌旁,是在正经吃饭。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