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唐云慢吞吞的走进老和尚的房间,看到老和尚闭着眼睛跌坐在一个蒲团上,磨磨蹭蹭的坐在前面更小的蒲团上。
“师傅。”
唐云苦着一张脸,眼神满是不安的神色看着一动不动的老和尚,期期艾艾的说:“师兄,师兄不让我说。”
“你就放心吧。”
老和尚看着黝黑脸色泛红,坐在蒲团上扭捏不安神情的唐云,温和的声音说:“你师兄为什么跑进房间里面去,很明显他已经默许了你可以说。”
看着唐云憨厚的神色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老和尚心中轻轻的摇了摇头,心中暗暗的说:云儿相对来说还是有一点呆板,如果以后独自一个人那可怎么办?
唐云慢慢的讲述发生的一切,当讲到自己在冰冻中出现因疼痛的而意识接近崩溃的时候,老和尚眼睛睁开了,一副关切的神情看着脸色发白的唐云,轻轻的安慰说:“云儿,修行也是心性和坚韧心性的修炼,你要记住踏前一步是另一个天地,后退最后只有毁灭一途,这个就是术法修炼。
那你是怎样突破的呢?”
“呵呵,这个都是师兄让我诵读一片经文,诵读了那片经文之后,我感觉到脑海中一片白光,然后就感觉到好像自己脱离的身体,进入一种平和,舒适,一种无限放松没有任何想法。”
唐云的脸上也是一副疑惑的神情说:“我也不清楚怎么回事情,也感觉不到身体上的痛苦。”
“虚室生电,顿悟,自在心境?”
老和尚听到这里,眼睛里面散发出一丝明亮的光芒,看着唐云说:“你把那一片经文给我诵读一遍。”
老和尚心中满是震惊,脑海中一片白光,这个在修行中被称为:虚室生电,就是修行者本身有极高的天赋,开辟自身世界的先兆。
虚室就是修行者自身的世界,这个本身也是混沌黑暗一片,生电,就是这个混沌的世界已经始被开辟,天地初开最先出现的就是光,在这个时候顿悟,这个就相当于领悟天地初开的大道一样,那对修行者有无限的好处。
“。
。
。
。
。
。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 亦复如是。
。
。
。
。
。
。
。”
当唐云念到这里的时候,老和尚微微的点头,嘴里面也轻轻的说:“外相一切皆虚相,虚相托空衍生出万千万相世界,过于的关注,最后只能让自己真如蒙尘。
这个空即是色,道尽其中真髓,受,想,行,识,虽然是每个人对外界的认知的整个过程,但是也是外相。
,抛去外相得见真如,这个才是修佛者的真谛。”
,
听到这里,唐云脸上满是疑惑的神色,对他这样的年纪空,色,受,想,性,识都是无法理解的东西,不过马上又诵读下去。
“。
。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