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洛,你,你去哪了?难道你就一点不想我吗,难道你就一点没对我动心过吗?你知道我夜夜失眠,想起你就想哭吗?”
“你别墅里那个女子是谁,你喜欢上了她吗,你们早就同居了吗?”
“你怎么不回话,好吧,你应该很爱别墅里那个女子,我……我祝你幸福!”
这是林薇薇的短信,秦洛看完就忍不住想笑了,自己虽说对林薇薇有好感,上一世两人交情也算不错,但真没想到,这一世因为自己的表现太过出众,对方竟然喜欢上了自己。
看起来,喜欢的还很深。
更没想到,对方居然因为别墅里住进了倪雪,而误会,而吃醋,而悲伤难过了……
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安慰这位林家大千金了。
“秦洛,谢谢你,我的脸已经好了,你是我这辈子的恩人!
只是……你,你还会回一中吗,你怎么不来找我了,我也找不到你了?”
“你是在生我的气吗,是在躲着我吗,我承认我很后悔,很后悔上次误会你,还说了那些让你生气的话,我向你道歉,我想见到你,你能回个短信吗?”
“秦洛,你这个骗子,你不是说要保护我一辈子吗,你怎么走了,你怎么丢下我了!
你快点回短信!”
“秦洛,你滚出来!
我,我可能喜欢上你了!
我的世界不能没有你,你不是说要保护我一辈子吗,你快滚出来,呜呜呜!
!”
秦洛看完徐梦娆的这些短信,也笑了。
想到上一世的梦灵,居然在现实中出现,还喜欢上了自己,连他仙尊的心境,都不由兴奋起来,只是梦灵喜欢上他的这个过程变化,真有些无语,大概这就是情场老手口中说的欲擒故纵吧?
将手机放入兜里,秦洛起身去了二楼。
倪雪正在美滋滋的敷面膜看电影,最近十几天,秦洛在二楼都没下来,都是让保安将吃喝送过去放在门口,所以倪雪几乎成了别墅的主人,过的可是很潇洒快活,在电视上看到的各种东西,更是直接找保安给自己买来了。
这些保安对她的要求,一概满足,让她真是爽上天了!
眼见秦洛忽然从二楼下来,倪雪自然顷刻惊的站了起来,穿着性感睡衣的她,此刻看上去几乎可以秒杀一线超模的诱惑力,性感而迷人,即便秦洛阅女无数,还是眼神浮现了一丝炽热。
“你,见过林薇薇,还对她说了你是我的女人?”
秦洛淡淡的问道。
闻言倪雪顿时惶恐不安,身形都微微抖了下,她紧张的点头,“我,我不是有意的……她进来就质问我是谁,语气不善,所以我,我就说了那些话。”
“但你,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秦洛继续问道。
“我不是有意的,我认错了还不行吗?”
倪雪低头心虚的道。
“认错如果能解决一切,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惩罚可言了,你还是从这里搬出去吧,我不希望因为你担负没必要的麻烦。”
秦洛清冷道。
他说的都是实话,即便没有倪雪,他也能找到金悦山,也能凭借手段强势拿下地火龙脉,之所以让对方搬过来,只是为了行事方便一些,并没其他多余的念头。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