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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住行,乃是人活着必须要考虑的事情,无论做什么,都离开。
不过,在这中间,最重要的自然是吃。
虽然说解决了口粮问题,可是赵枫却并不满意。
对他来说,买粮食,不是他希望的结果。
哪怕他能杀价,可以节省一些钱,都不大愿意。
现在的他,最希望做的事情,就是能够找到一些高产的作物,可以适合在他的那片沙漠的领地中种植。
像是什么小麦之类的,根本不适合在盐碱地里种植。
赵枫到了卖种子的地方找了找,根本没有找到传说中的马铃薯西红柿之类的高产作物的种子。
不过,赵枫还是找到了一个适合的种子在沙漠种植。
荞麦,这是一种不讲究环境的作物。
它不讲究时令,不讲究环境,虽然产量不高,却可以一直种植。
荞麦粉可以用来做成面粉,虽然口味差了点,但是用来糊口,却是非常的不错。
而荞麦的草则可以用来喂养一些牲口。
像是骆驼或山羊之类的牲口,都吃荞麦。
这样,也能解决养殖牲口的问题。
赵枫在那个种子行老板的惊奇之下,买下了所有的荞麦种子。
之后,他又买了很多的农具以及工具,准备用来大干一场。
“少爷,买这么多农具跟种子干什么啊!”
维克多看着赵枫大笔的花钱,心中有些心疼道:“我们的领地,大部分都是沙地,绿洲就只有不大一点。
听说,那里只有几百个领民而已。
你买了这些东西,哪怕几千个人都用不完啊!”
赵枫信心十足的道:“你相信我,这些东西肯定都会有用的。
到时候,我们领地会有很多的人,到处都是良田。”
赵枫心中有一道蓝图,将沙漠变成绿洲,将自己荒凉贫瘠的领地,变成一个水草丰美安定富足的地方。
虽然这副景象只是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想象。
但是,他相信只要自己够努力,就一定能将沙漠变成绿洲。
赵枫的热情与干劲,也感染了维克多。
跟着赵枫后面跑来跑去,他一点都不觉得累,反而觉得很开心。
至于伯妮丝,一直都没有什么表示,不过却尽职的守在赵枫的身边,做着一个保镖应该尽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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