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一念仙神(.shg.tw)”
!
申时末,修文馆放衙,今日轮值的官员胥吏,在将手中事务处理妥当后,纷纷起身,准备回家,霍选也不例外。
虽然因为今日有人潜进修文馆的原因,衙门口处有着身穿守卫司法袍的人员守卫,修文馆每个放衙的人员,都得接受一面宝镜的照耀。
但是大家明智的选择乖乖配合,倒也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轮到霍选时,霍选大大方方的接受那一面宝镜的照耀。
本来今天已经接受过一次,再来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或许是无知者无畏,霍选一脸平静淡然,丝毫没有异常之处。
就这样,陈曦随着霍选大摇大摆的,在守卫司的眼皮子底下,出了修文馆的大门。
此刻陈曦心中有些许庆幸,幸而当初是以摄魂铃的方式控制霍选,不让其自身意识有丝毫知晓,若是改用逼迫或者利诱,其做贼心虚之下,今日未必能够在守卫司面前坦坦荡荡。
不论是神色变化,还是内里心跳等等,各方面都会成为破绽,从而被守卫司发现。
出了修文馆,陈曦并未着急离去,到了长乐巷,陈曦也同样未曾离开霍选,小心驶得万年船。
今日惊动了守卫司,守卫司岂会如此善罢甘休?
会不会安排人手盯住今日在修文馆的每一个人员呢?
一切都不知晓,因而陈曦选择等等看。
等霍选回到家中,其妻霍柳氏为他脱下官服,换上了一身常服,而由界虚塔所化的微尘,也随之落在地上,无声无息,毫不起眼。
纵使有人在暗中盯着霍选的一举一动,恐怕什么也发现不了。
戚忠言是守卫司暗卫的成员,渡劫境后期的实力,奉命监视今日在修文馆轮值的人员!
修文馆虽然不被重视,其中也没有什么秘密,但毕竟是天朝的一座衙门,被人潜入其中,那么证明此人对离羽天朝不怀好意,
这是守卫司无法容忍的,所以守卫司在接到吴凡和老齐的禀报之后随后便派出人员开始调查和监视。
吴凡属于守卫司戍卫,而老齐则属于影卫,二人虽然同样在修文管值守,但并不属于同一个部门,因而是分头上报。
戚忠言不是监视某一个人,时间太短,守卫司到现在还没有什么怀疑的对象,因而不可能只监视某一个人。
所以戚忠言是在同时监视几个人,其中便包括霍选在内。
而他选择监视的几个人,所住的地方都和霍选家相隔不远,这样方便同时监视。
也因此他不用跟着几个人的身后,所以戚忠言此刻是坐在,修文馆到霍选家的中间的一处茶楼之中,以神念遥遥监视着几人,并且借助了离京的朱雀空冥大阵来监视。
所以陈曦始终都没有发现戚忠言这个人的存在,一直等待,没有行动,也是处于谨慎使然。
日落夜临,夜去天明,一夜悄然而过,一切风平浪静。
第二日霍选照常去往修文馆,而陈曦一直等到午时之后,才悄然现出身形,收起化为微尘的界虚塔,而后身形一动,出了霍选家,朝着城外行去。
直到回了平安观,自己暂住的房间之后,布下禁制,陈曦才轻轻吐了一口气。
处在朱雀空冥大阵的笼罩下,如同身在绝域,由不得陈曦不感到压抑。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