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太古神境,那圆形的大地上,正中心的位置,这座飘着七彩雪花的山上,有两个身影。
那是王林与李慕婉。
他们站在那里,看着不远处那座桥,轻声说着话语。
王林的目中带着柔和,看着李慕婉神色内的温柔,这一幕,他等了很久很久,等了数千年,终于再现。
那飘落的七彩的雪,没有了悲哀的含义,与王林在那始古祖庙内分神中,看到的那一幕,完全的不一样了。
“这是一个漫长的故事,婉儿,等我们离开后,寻找一个平凡的地方,让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给你讲这个故事,好么……还有平儿,还有她的妻子青宜,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
王林轻声开口。
李慕婉轻点螓首,她望着眼前这个男子,他的脸和以前一样,只是,在她看去,却是有了沧桑与岁月隐藏的痕迹。
她可以想象得到,为了让自己苏醒,王林付出了多少艰辛,付出了多少代价。
“现在,让我带着你,一起踏天……”
王林抬头,看着那不远处的桥,双目露出了数千年最明亮的光芒,那目中没有了哀伤。
他拉着李慕婉的手,在她苏醒后,他就从未松开,他怕一旦松开,就又找不到了。
他们二人的身影,渐渐向前走去,走上了那座踏天之桥,向着桥的尽头,那与天幕连接的虚幻,一步步的走去。
李慕婉也拉着王林的手,一辈子都不想松开,她可以感受到那手心内传来的温暖,让她的心,有了阔别数千年的温馨与安宁。
他们的身影,渐渐走去,走到了那桥的尽头,在将要踏入进去的一瞬,王林脚步顿了一下,他的左手抬起,向着身后那大地一挥。
这一挥之下,却见三道长虹凭空出现,直奔这大地而起。
那第一道长虹内,是半个罗盘,它与大地融合,使得这圆形的大地轰鸣,那之前似虚幻的另一半,顿时真实起来,使得这大地上的无数裂缝山脉所化的刻度与符文,爆发出了刺目的光芒,在完整后,隐隐似展开了运转。
那第二道长虹内,是一个巨大的指针,它漂浮而起,急速下沉中与那飘着七彩雪花的山融合,指针于这圆形大地转圈横扫。
一股磅礴之力,从这大地内扩散出来,轰鸣惊天。
那第三道长虹内,是一个珠子,一个白色的珠子,天逆!
它漂浮在这天地间,散发出柔和的光芒,它的出现,顿时让这整个大地,这定界罗盘,似有了完整。
“收!”
王林轻声开口。
在其话语传出的一瞬,却见这大地在那轰鸣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急速缩小,更有大量的雾气缭绕,片刻后,整个大地消失,那飘落七彩雪花的山峰消失,这天地的一切存在,除了王林与李慕婉所在的那座桥,全部都散去,化作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罗盘!
那罗盘嗡鸣,漂浮在王林的左手之上,不断地旋转中,再次缩小,最终,出现在王林手心内的,依旧还是那天逆珠子!
天逆珠,是这定界罗盘最关键的部分,同样也是与定界罗盘完整后所化的样子,没有区别。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