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人王气运和人王气韵是不同的。
前者是抽象的,后者是具象的。
但是,云中子也从来没有见过人王气韵。
他之所以这样猜测,是因为他从自己的师尊元始天尊那里听说过一些这方面的事情。
人皇轩辕还是人王的时候,听说也能具象出人王气韵和人王紫气。
不过,他是最后一个能具象出人王气韵的人。
在这之后,虽说人王仍然代代传承,但也只有人王气运的庇佑,而具象不出人王气韵和人王紫气。
所以也便只有人王而没了人皇,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人族有式微之势。
所以云中子之前才会觉得人王也快没了,从而他才有了“天子”
一说。
子受此时已经将手从那军士肩上放了下来。
他周身的人王气韵和人王紫气还没有收回去,他就骑在白马上行走在几十名勇士之间。
勇士们分列两旁,凡是接触到人王气韵时,无不感到神清气爽、气血通畅、周身安泰。
子受行过队列后,对那几十名勇者道“这是孤对你们的独特嘉奖!”
几十人闻言之后,齐声俯伏谢恩。
演武场中,一些诸侯和将领们也是知道与人王相关的一些传说的。
姬昌的花白胡须抖了抖,眼神有些空洞和凝滞,这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人王气韵和人王紫气吗?
他突然感觉有些累了。
崇侯虎满脸激动与兴奋,他没多想,也没想过陛下身上那色彩斑斓的光晕是什么东西,反正感觉陛下挺厉害的样子,陛下厉害就对了!
姜桓楚原本挺拔的身姿此刻也卸了力气,像是疲惫时的样子坐于马上。
子受行至观礼台上,眼神望向天空,嘴角轻扬。
在这世间的某个地方,或许有人正在着急吧。
屈指算来,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七年了。
十七年啊!
就在姬昌献宝的当晚,子受于龙德殿中突破二候五时境,进入到三侯一时境,而且对玄黄大道的参悟也更深了一层。
当他运行功法后,却发现自己可以释放出一层层道韵和紫气,他参悟许久后发现,这道韵与玄黄大道似乎有一丝丝及其微弱的联系,但绝不是玄黄道韵。
不是玄黄道韵的外放,那很有可能是人王气韵和人王紫气,毕竟人族之中也流传着人王气韵和人王紫气的传说。
既然不是玄黄道韵的外放,子受也就放心了。
子受知道,自己识海中玄黄古卷的气息是断不能被天道捕捉到的,否则就算自己有人王气运的庇护,也难逃天道威压。
子受前世就老听到脑袋长在裤腰带上的一些人大放厥词,说什么人王一出,天下无敌。
说什么人王有人王气运在身,连圣人们都不敢直接碰人王,只敢暗暗算计。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