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羽子,你这个教主殿难道真的还有什么名堂不成?”
这两天,陆羽生给他带来的惊喜着实有点多,所以在他的心中,也隐隐地开始期待起来。
“石头,你可以试着在这里修炼一会儿阵法。”
“修炼阵法?现在?”
“什么都别问,先试一试。”
随着“好”
字一出,石头便麻利地坐在了地上散落的蒲团上,拿起一枚玉简,闭目凝神研读起来。
身旁的小妹好奇地看了看盘坐着的石头,又转头望向陆羽生,刚要张开小嘴说些什么,便被陆羽生用食指竖放在他嘴唇上的动作打断。
陆羽生也随即找了个蒲团坐下,闭目修炼起来。
一盏茶的功夫过去了,陆羽生察觉到大殿里的异状,便率先睁开了眼睛,此时这里只剩下自己和石头两人,想必小妹觉得无趣已经出去找瘦猴他们了。
石头仍然紧闭着双眼,但是他的身体周围弥散着薄薄的黄色土灵气,这些灵气似乎开始有规律的绕着石头缓缓旋转起来。
屋子中的灵气也不断地被卷了进来,灵气越转越浓,过了一会儿,石头就像被包在一个黄色蚕茧之中。
屋内以石头为中心产生了强大的吸力,将殿外的灵气扯入殿内,又将殿内的灵气卷到他的身边。
陆羽生因为离石头很近,甚至感觉到了灵气流刮过自己脸上的挤压力。
陆羽生站起身来,走到了门口的位置,刚好挡住了发现异状而聚集过来的弟兄们。
小妹也不知从哪里突然闪到了自己的身旁,“石头哥这是要突破了?”
陆羽生智珠在握的笑了笑,“不只如此,他是领悟了一级大阵的关键,突破只是顺便而已。”
话音未落,整个屋中的灵气都旋转起来,而且越来越快,就在这时,一声“爽快”
从气旋中心传出,随后人影纵跃而起,穿过黄色旋风,来到陆羽生身边,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
“羽子,这就是阵法殿的名堂……实在太神奇了!”
石头激动地说着,“我感觉我刚才在研读阵法的时候,一些平时想不透的地方忽然就想通了,而且研读速度都比平时快了许多。”
“不错,这才是我这个阵法殿的关键所在,阵修在这里修炼,他的领悟力会得到加强,领悟速度也会加倍。”
陆羽生说得简单,但这其实是阵法殿融合后开启的两个功能,“领悟加速”
和“豁然开朗”
。
领悟加速,顾名思义,目前这个一级阵法殿只有二倍的速度,如果是殿主则享受三倍的速度;而豁然开朗,是一种被称为随机的功能,也就是在多次使用阵法殿修炼的时候,有可能令修炼者的领悟力猛增一段时间,从而领悟平时困扰在心中的一些难点。
只是没想到石头的运气这么好,第一次使用便激发了这个功能。
这恐怕也是那些关键已经被石头反复钻研了多次,如今算是水到渠成。
“哇,好神奇!
人家还以为你让我们把石头哥的屋子布置成阵法殿是为了好玩呢。”
小妹在旁边鼓着双掌。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