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方烈听了他的话,顿时眉头紧皱,他总感觉什么地方好像不太对劲。
于是便故作为难的皱眉道:“我现在可没有这么多灵丹,而大比要在几天后进行,炼制也来不及啊?”
“嘿嘿,别人不行,但是你一定可以!”
燃血峰峰主笑道:“因为你继承的乃是墨祖的奇妙丹术,他老人家可是能够化腐朽为神奇,用低级灵药炼制高级灵丹的神人。
这一点在我家祖传的古籍上都有记载,所以你骗不了我!”
“好吧,好吧!”
方烈苦笑道:“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也就不多废话。
灵药不是问题,可是你的血神傀儡,真的有那么厉害?不会是骗我的吧?”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和你说的,反正我的血神傀儡,乃是上古时代传下来的宝贝,已经在我们家族存在数万年了,最强时期,绝对是九阶的。
但是现在却因为各种原因,导致降级。
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只要你收付了它,至少收拾三阶法宝,绝不会有任何问题!”
燃血峰峰主道:“我可以发下心魔大誓,如果我有一句谎言,我都愿意承担走火入魔的危险。
而且,要是他的威力不如三阶法宝,我愿意退货!”
听见人家这么说,方烈的心总算是稍稍放下了。
心魔大誓可不是随便都能发的,一旦违背,定然心魔丛生,难以晋级。
等闲修士绝不会违背这种誓言。
况且还有他的许诺在,以方烈现在的地位,也压根不怕他骗自己,仁字令候补令主的保护措施,可是也包括被骗的。
也就是说,只要方烈被他骗了,完全可以用仁字令收拾他,将所有损失都弥补回来。
自问没有人可以在墨门和仁字令对抗,方烈也就相信了他的话。
于是便答应下来,并约定了送货的时间。
订约之后,方烈便赶紧再去百宝斋,将所需的大量低级药材尽数购买过来。
因为时间太过紧凑,所以方烈让方火帮忙,并一次性用上所有药材。
终于,在三天之后,才总算是得到所需的灵丹。
在这三天里,把方烈和方火都累得不轻,但是看到一颗颗饱满圆润的灵丹,两人还是非常兴奋的。
要知道,三天之内炼制出这么多灵丹,在别人来说简直是不可能的。
别说炼丹的成功率无法保证,光这些高级灵丹所需的材料,就不是光有钱就能够买到的。
等闲的丹师,都要凑上几年,甚至十几年,才可以有足够的灵丹开炉一次,每次仅仅够成丹几颗的量。
可方烈倒好,直接用大量的低级灵药替代,一炉丹就出了百颗,成功率百分之百,无一失败。
如此丹术,简直都可以用出神入化来形容。
要不是这样的丹术需要涅槃神火,全天下就只有方烈一人会,那么其他的丹师都可以去死了,因为完全用不上他们。
此时,距离外门大比还有仅仅有两天时间,而这个时候,又有几个奇遇的事情发生。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