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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野狼的生活,说实话,曹宁很留恋的。
野狼是一个英雄的团队,卫国的战队。
如何没有黄世仁之流,曹宁愿意一生生活战斗在野狼。
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自已两世,都没有离开与黄蜂的针锋相对,这就是宿命。
当然,曹宁不想躲避,他在心中发誓,一定要杀了黄世仁黄蜂,为洪队和死去的73小队的战友们报仇。
带着这个心情,曹宁洗了一个澡,以全新的状态,向着枫树城走去……
曹宁现在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想去洪涛说的那个店,送上半张法币,将洪涛的事告诉他们。
另外,看能否与对方挂上钩。
作为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曹宁知道未来的历史会怎么走。
不管小节如何变,但是,结果应该变不了。
那就是共产党得天下。
如果不想背景离乡,逃去孤岛,不想父母逝亲不在,不想窝囊地活一辈子,那么,只有跟着共产党,才有好的前途。
对于两次为人的曹宁来说,他的精神力、他的灵魂、他的能力都要高于一般人。
那么,他就要选择一个好的舞台。
只有共产党,才能给他一切。
所以,曹宁在半路上,花了一包烟,搭上了一辆马车。
也许认为73小队覆灭了,所以,去往枫树城的路上,没有检查的。
曹宁从民居中偷了一套衣服穿在身上,从外表上,没有人能看出他的不同之处。
就是说话,曹宁也说的是当地的口音。
坐了两天的马车,终于到了枫树城。
这马车是商行的运货车,经常来往枫树城。
所以,进城的时候很顺利。
一进城,曹宁便告别马车夫,单独行动了。
首先,他便去了流云街。
流云街上的确有一个崇云粮店。
为了安全,曹宁在店外站着,没有进去。
因为他猜着一件事,如果中统的人知道洪涛的事,那么,这个共产党的地下联络点,会不会已经被中统掌控了?
如果中统掌控了,那么自已撞上去,正是送米做饭了。
有着特工经验的曹宁,决定在外面观察一阵子,再决定是否上门。
幸好警惕性,救了曹宁一命。
这家粮店,果然有问题!
在曹宁观察的一个小时中,他发现了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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