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两人一路走出林子,又回到了那个河谷中。
阳光下的那片嗜血魔花仍然艳丽无比,而在不久前被拖过去的那只黄豹则是早已不见了踪影,只有在地面上还残留着一道血迹。
陆尘与易昕直接走出了这个河谷,不管怎样,有这么一大片杀人嗜血的魔花长在这里,实在不是个令人喜欢的地方。
走到河谷之外后,陆尘在那条河流边找了个平坦、安全的地方,先是将手中的小狗放下,然后将易昕召了过来,检查了一番她受伤的手臂,末了点点头,道:“还好,骨头没歪。”
说着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只是不晓得他是担心易昕,还是记挂着自己之前帮她疗伤的成果。
说完这句话后,陆尘便自顾自走到一旁去了。
易昕看了他一眼,本想说些什么,但随即又咽了回去,然后有些艰难地走到那只小黑狗身边坐了下来。
小黑狗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说来也怪,这只小狗虽然全身伤痕累累、臭气熏天,那些毛发更是脏得打结连在一块难看之极,但唯独是一对眼睛,却仍然还是明亮和清澈的。
那或许已经是它身上唯一还美好的东西了罢。
易昕叹了口气,低声道:“我来帮你,呃……你别咬我呀。”
小黑狗看了她一会儿,然后“汪”
的叫了一声,也不知道是不是答应了。
易昕在怀里摸了一会,过了片刻抽出一块丝帕来,然后有些吃力地用剩下的那只没受伤的手,拿着丝帕去擦拭小黑狗身上的尘土,还有那些看上去触目惊心的伤口。
也许是感觉到了眼前这个年轻女子的善意,小黑狗并没有躲避和挣扎,居然是老老实实地趴在原地一动不动。
远处,陆尘往这边看了一眼,面上神色依旧淡然,看不出来有什么变化。
只是易昕的动作一看就有些笨手笨脚的模样,显然以前从未做过这种事情,再加上这只小黑狗身上的伤势实在太多太重,所以没几下她就不小心碰到了那小黑狗的伤处,顿时让小黑狗身子一颤,发出一阵哀鸣。
易昕的手顿时抖了一下,连忙轻声道:“对不住、对不住,我轻点……”
“汪汪汪汪……”
话音未落,小黑狗又是一阵哀嚎,却是易昕刚刚避开了一道伤口,又按到了另一道皮开肉绽的伤口上,小黑狗疼得是浑身发抖。
这连续几次下来,在这原本平静安宁的河岸边上,便只听狗叫声声,凄厉痛苦中带着几分无奈,而年轻的女子满头大汗,唯一的一只手不停挥舞着丝巾,一举一动都有些僵硬起来,到了最后,她甚至都不敢再往下按了,一双眼眸里水波闪动,看着都快急哭了。
“喂!”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她身后响了起来。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