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两个修士,根本想不到,那个白骨巨人居然是人类变得,亏他们还以为是什么志怪在袭击人类,原来是自己人搞得鬼。
想要变成那样的白骨巨人,这该得什么级别的神通!
!
!
国字脸中年修士,深受打击,他所用的那个神通,也只不过才初级,而眼前的男人,居然还能拥有更强。
这时,他旁边那位身体有些肥胖的中年人,看一眼陆仁,连忙跟国字脸中年人说道:“大哥,他的实力好像变弱了。”
后者一听,双眼一眯,一丝丝不怀好意的想法诞生,但最终还是不敢亲自去尝试,害怕这是对方准备的陷阱,区时把自己坑害进去。
没毛病,哪怕陆仁缺少白骨法身带来的战力增幅,也不是他们这两个普通命轮修士可以对抗的。
见到自己的大哥没有反应,胖中年也开口道:“大哥――不管他是什么怪物,让我先行帮你试一试。”
“神通·冰莲绽放!”
只见胖中年双手合十,虚空中出现一朵朵冰莲,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爆!”
伴随着一声怒吼,刹那间,这些冰莲全部爆炸,形成一股实质化的冰流朝着四面八方扩散开来。
“接招吧!”
话音刚落,胖中年控制着寒流疯狂袭击陆仁,后者一个不注意,当场惨遭冰冻。
紧接着,又听咔嚓一声,能冰封陆仁的寒冰,破裂了。
“区区沙砾,不及我半分!”
言罢,陆仁使出神剑御雷术,劈出一道雷电剑气。
却又这关键时刻,一道残月状血色刀气从远处飞来,和陆仁发出的雷电剑气互相对抗。
众人看过去,不远处有一位独臂男子缓缓走来。
他身高二米,留着一席紫发,穿着黑色战甲,手里还拿着一把血色长刀。
见到步步逼近的独臂男子,陆仁从他身上感受了一股压迫感,至少也是属于命轮后期层次。
下意识,询问道:“你是谁!”
后者没有多言,淡淡道:“死!”
话音刚落,独臂男子又劈出一道恐怖的血色刀气,而这次的刀气居然高达三十米。
“找死!”
陆仁怒了,从没有被一个人这么无视过。
下一秒,他抬起极道剑连续劈出十几道雷电剑气,而且一道比一道强。
但面对血月刀气时,如同纸糊般的脆弱不堪,眨眼间血月刀气劈在了陆仁身上,撕裂了一个巨大的伤口。
“嘶~”
感受着这剧烈的疼痛,陆仁倒吸一口气,有些难以置信。
自己最强的一招,居然被对方轻易化解,而且还反杀了过来。
要不是自己实力也不是特别弱,这一击已经横死当场了。
想到这些,陆仁恼羞成怒,利用大暗黑天带来的特性遁入虚空。
“逃了嘛!”
看了一眼,陆仁最终离去的地方,独臂男子淡淡一笑,丝毫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他认为,一条断脊之犬,跑了就跑了,也掀不起什么大浪。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