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出现在方成手里的,是两张卡片,而在卡片上,则是印着一个六角星穿插着一把长剑的标志。
叶琳第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标志,“这这是伏魔大会参赛者的邀请函。”
“可是,这老东西为什么会有这东西呢?”
“这还不简单吗?从他的实力判断,最起码和你不相上下,而且极有可能在你之上,所以,他去参加伏魔大会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
“既然这邀请函不是实名制的,那咋们到时候直接去参加伏魔大会不就可以了吗?这样我们就可以从参观者变成了参与者,也算是更好的完成你的心愿。”
方成说道。
“可是”
叶琳现在跟普通人没有任何的区别,如果去参加伏魔大会的话,指不定会有什么变数,虽然现在有了伏魔大会邀请函,叶琳反倒犹豫了起来。
“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
方成安慰道。
发生在叶琳身上的事情对于所有的修炼者来说都是十分残忍的事情,方成虽然不直到修炼的难处,但是,自己的五百师兄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到宗灵司三年,还停留在练气的阶段,足以说明入门便已经足以卡掉大多数人。
“算了,明天再说吧。”
叶琳来到之前的那张石床上坐下,随后平躺在床上,“先休息吧,今天不管对于谁来说,都太过于漫长了。”
“嗯。”
方成来到另外一张石床上,准备躺下的时候,发现叶琳正将双臂抱在胸前,身体明显的有些发抖。
虽然现在是盛夏,但是,方成和叶琳现在所在的位置海拔较高,到了这个时间点,温度早已经接近零度。
“要是有能取暖的东西就好了。”
方成在心里念叨着。
果然,跟方成预想的一样,一张貂皮出现在方成的怀里,而在方成眼前的位置,则是一个取暖用的火炉,火炉内燃烧着熊熊火焰,火焰呈蓝色,将整个平台完全照亮。
方成起身,拿着貂皮来到叶琳的身边,然后将貂皮盖在了叶琳的身上,没有多余的话语,方成回到自己的石床上躺下。
平躺在石床上,望着天空的漫天星辰,方成开始思索着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
在方成看来,如果他猜的没有错的话,这些东西一定是那个死去的老伯的。
而现在这些东西之所以会随着方成的意志出现。
结合之前发生的事情,方成触碰到那灵力求之后,先是自己变为了骨架,又吸收掉老伯的肉身,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如此一样,便是方成吸收掉了那老伯的肉身,而在吸收那老伯肉身的同时,一定吸收掉了老伯的能力。
既然那老伯能够将叶琳变成一头老黄牛,那么这老头的能力一定不同于普通的修炼者,而这老头又需要通过这奇怪的仪式来修炼,更加印证了他所修炼的方向不同于正常人。
方成以为那老头只是需要吸收掉其他人的灵力,并不知道那老头需要每三年需要吸收一次处子之血。
可是具体该如何操作,方成又无从得知,虽然这些东西都是伴随方成的意念出现的,方成不知道究竟哪些东西可以出现,哪些东西不能出现。
而那些出现的东西又是从那里出来的呢?是需要提前放在一个地方吗?还是怎么操作?这都是方成必须要弄清楚的问题。
望着漫天繁星,望着那天空中频繁闪烁的星辰,方成想起了小时候和父亲在野外打猎时所遇到的事情。
当时方成的父亲用弓箭射中了一只野兔,而两个人怎么找都找不到那受伤的野兔,最后,还是父亲发现了野兔的踪影。
原来,那只野兔就一只在它受伤地方旁边的草丛内,而方成和父亲一直在远处寻找。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