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嵇无风解释道:“自从巽主之事传开后,这客栈就来了好多人,说想看酽弟风采,只是这些人不知道,巽主明明是......”
江朝欢咳了一声,制止的眼神看向他,嵇无风只得住了口。
嵇无风心里有些不明白,谢酽明明说是他们杀了巽主,为何江湖上人人都说是谢酽?他们两人又毫不在意,甚至不让自己说出来?
想不明白,嵇无风索性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于是引着一行人进了客栈落座,又去楼上客房请谢酽下来。
少顷,只见谢酽从楼梯上缓缓走下,还有礼地扶着一旁的慕容褒因。
两日不见,慕容褒因的面色已经好了许多,也能下床走路了,只是眼里的神色更为忧郁,好像覆上了一层薄雾,随时都能落下泪来。
走到诸人面前,慕容褒因一眼就看到了混坐在少林众人之间的长清,心里一震,身子不由摇晃了一下,谢酽关切地看了她一眼,她勉强扯起嘴角,却实在笑不出来。
看到她这副样子,长清和少林诸人只觉她是心虚,心里更认定了慕容义的罪行,于是回给她的目光也不是那么友好。
而看到江朝欢与顾襄显然是找到了长清,也请来了净虚方丈,谢酽感激地看了二人一眼。
随后,谢酽与净虚方丈等人见礼,便想开口问长清那晚发生的事情,却又见一旁慕容褒因面色不好,一时踌躇,不知该不该问。
嵇无风却忍耐不得,这就问向长清:“长清师父,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长镜师父是谁害死的?你又是怎么逃出来的?”
长清看向净虚,净虚替他答道:“事情真相未明,现在说还为时过早。
等到了聚义庄,一切自会水落石出。”
嵇无风与谢酽都觉有些奇怪,这人证都在这了,怎么还说真相未明?难不成真是慕容义,所以当着慕容褒因的面才不好说。
众人都各怀心思,一时气氛有些沉默,江朝欢这时却看向慕容褒因,问道:“不知慕容小姐身子可好些了?”
明明是很寻常的一句关切,慕容褒因却垂下目光,似乎不敢与他对视,只客套地答了一句:“我已经好了许多了,明日就可与诸位一同启程回雁门。”
“可我看慕容小姐好像有什么心事,是不是这几日有什么不快发生?”
顾襄也勾起一边嘴角,笑看着慕容褒因。
慕容褒因向谢酽身边靠了靠,答道:“多谢林姑娘关心,这两日仰赖谢公子照料,我已经没事了。”
只是她的手心微微发抖,显然不是没事。
谢酽也察觉到了身边之人不对,便体贴地替她向众人告罪,又扶着她回了房间。
看着她上床安置好,又为她倒了一杯茶,谢酽便要下楼应付众人。
“谢公子”
,慕容褒因却突然开口唤住了他。
“怎么了?”
谢酽回头关切地看她。
“如果...如果有人叫你做你不想做的事,你会怎么办?”
慕容褒因定定地看着他。
谢酽有些奇怪,“是有人为难你吗?是谁,楼下的那些人你不必理会就是。”
慕容褒因缓缓摇头:“人总有些时候,身不由己,虽然这并不是犯错的借口。”
听了这话,谢酽更是一头雾水,他走回慕容褒因的床边,耐心地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麻烦?还是在担心令尊的事?我相信清者自清,待回去后,令尊自会洗脱污名。”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