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十二旧因(第1页)

这时,慕容忠小心地问道:“楼下那位,怎么处置?”

“嵇无风...我原本小觑了他,没想到这也是个不安分的主。

既然他自己找死,就别怪我无情了。”

慕容义的眼中渗出阴毒的光。

“可是...他是广陵嵇氏独子,凤血剑恐怕不会放过我们。

还有他妹妹,也在庄中,只怕...”

“水龙吟都被我玩弄于股掌之间,凤血剑又如何?那嵇闻道还不是捡了淮水派的便宜才立起名号?两天以后,世人只会知道我慕容义,我聚义庄,而非南嵇北谢,少林丐帮!”

慕容义轻蔑地冷笑,又接着说道。

“不过,嵇盈风那里倒的确是个麻烦,而且现在十个入会人已经只剩八个,若再出意外,只怕惹人怀疑。

这两天就说他病了在我这里养着,且先留他性命到后日,给他灌了哑药让他上去走个过场。”

于是慕容忠领命下楼去,将嵇无风关到忠义楼西侧的庑房,着人看守。

却说那边江朝欢与顾襄一前一后向客院行去。

方走到点墨林游廊,见圆月高悬,晚风清凉,顾襄觉得今晚莫名有些舒心,便主动找话来问江朝欢:“你说慕容义会把嵇无风怎样?”

“会杀了他,但是在聚义会之后。”

江朝欢没有看她,依旧快步走在前面。

“我觉得你对嵇无风很好,你真的要看着他死?那你在客栈为什么要救他?”

顾襄有些不相信。

“救他,是因为他尚有利用价值。

这点价值用尽后,他的死活,与我无关。”

江朝欢的语调一如既往,平静无波,甚至隐隐含了一丝嘲弄。

顾襄却很欣慰,她从来聚义庄就觉得不太踏实,有时看着他的行为无法理解,但这回明白了他还是一如从前,没有对谁不同。

杀伐决断,利用人心,不事怜悯,并无变化。

她追上去,到江朝欢身侧,想再说话,却见江朝欢的面色极为苍白,嘴唇也毫无血色,眉头微微皱着,忙抓住他的胳膊,问道:“你刚才受伤了,伤在哪里?”

“没有。”

两人已经走到客院,江朝欢拂下她的手,快步走入房中,便要关上门。

只是这回,顾襄一把抓住门扉,硬是推开了门挤了进去。

顾襄拦在他身前,不由分说探向他的脉搏,他也没能再挣开。

刚探上手,就觉他的内息混乱,真气窜行,好像内伤甚重,又觉他肌肤冰凉,触手生寒。

不由心慌,忙扶他坐下。

“你这明明是受了内伤,等我去找小缙回来。”

小缙擅长医术,尤攻内伤,在顾门内算是首屈一指的大夫了。

只是她不明白,那楚腰掌和银枪门也不算绝顶高手,比之她尚有不如,而且适才一战也没看到他受伤,怎会让他内息如此奇怪?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