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季节,山里的花开的多,可以采摘一些回来泡茶,做熏香和头油之类的,夏天可以捉泥鳅黄鳝小龙虾,还可以去掏鸟窝,摘野果子。
总之山里的生活,虽然不如望京里面的精致,但也有山野之趣味。”
王钱的媳妇说话比较的麻溜,声音细,也带着一点乡村的口音,不可笑,反而很亲切。
贺骋歪了歪头,看着沈昨:“夫君,我们去捉小鱼小虾吧。”
小时候,祖父和父亲的部将,带着孩子们来,大人们在书房里面商议事情,小孩子们就在自己家后院的花园池塘里面摘莲蓬捉小鱼,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她被母亲看着,母亲虽然不严苛,但是大家大户出身,做事都是循规蹈矩的,尽管贺骋对那些孩子们羡慕的不得了,却还是规矩只坐在亭子内看着。
直到大人们出来,看到几个皮猴子脏头脏脸,半点也不训斥,反而还夸赞一句,小子就该如此。
“我还从来没有下水玩耍过呢。”
贺骋手里捏着把金丝玉柄的团扇,团扇遮了脸,她凑在沈昨的耳朵边用气音小声的说道。
温热的气温,似乎比天气都还要滚烫,吹得他耳朵尖都红了起来。
他想要伸手摸摸耳朵,可又必须按捺住自己的手,这种纠结的情绪甜蜜又煎熬。
他唇角不自觉的往上翘起,“那走吧,我们不告诉祖父祖母,就我们两个人去。”
两人问清楚了小河流的位置,就并肩去了。
太阳高高的挂起,但山里的林荫比较多,高大的树木将炽热的阳光遮挡住,只留下斑驳的光影在地面上,年轻的小夫妻就这么一起前行。
他们靠得近,衣服和肢体之间难免会有细小的摩擦,但彼此之间心照不宣的没有拉开距离,沈昨唇角的笑容越发的大,他袖子下的手悄悄的挪了过去,就像是捉小豚鼠一般,轻柔的,一下就贺骋的手给抓住了。
小豚鼠很柔软,乖巧,安安静静的任由人给抓住,两人都目视前方,没有多余的表情,这种自然让沈昨恨不能在原地蹦跳两下在转个圈,可他必须要端正,不能够举止不雅。
贺骋看身边这木头似的人,也觉得太有趣了。
两人虽然什么话都没有说,但他们之间的气氛也不尴尬,虽然有点小小的不自然,但正是这种青涩,才会有一种陷入了甜蜜的氛围在。
往前走了半个时辰,他们就看到了一条一丈宽的小溪,小溪的水又绿又清澈,就像是一条玉带一般,横在山脚下面。
溪水淙淙,能够看到小溪里面有银色的光不住的晃动,这是鱼儿游过时候留下的痕迹。
小溪里面张着水草,水草开着白色的小花,倒映着蓝天白云和青山绿树,让见过的都忍不住驻足。
“哎呀,这水里的鱼儿还比较多呢,你在这等着,我试试水深不深,要是不深,我就下去摸好了。”
沈昨一边说,一边挽起裤腿,把身上长长的外袍子给掀开了。
贺骋接过他的外套,冷梅的熏香钻入了自己的鼻息之间,他早就已经习惯了用自己喜欢的熏香,从头到脚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变成了自己喜欢的模样。
“小心点啊。”
贺骋把衣服抱在怀里,“要不你去找根棍子来,探探水深不久可以啦。
你这自己下去,你会不会鳬水啊?”
沈昨拍了拍自己厚实的胸膛,“看着吧,晚上就让陈嬷嬷做全鱼宴来吃。”
他下水,腿上浅淡的疤痕在水里不是特别的看得清,但贺骋却意外的看到了他小腿肚子上那有个圆圆的深刻的暗红色疤痕。
她本来还蹲在溪水边,这一刻她突然的就站了起来。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