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0章 拜师小记(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秦笛见师傅一直不问升灵散的事,于是主动说道:“师傅,您知道哪里还有灵厨山庄的分店?我帮你弄点儿升灵散去。”

“怎么?升灵散跟灵厨山庄有关系?”

秦笛只好将制备升灵散的方式又讲了一遍。

兰星裳惊讶的望着他,道:“你这孩子,哪来的奇思妙想?这可是一件惊人的创举!

你不用再去了,既然告诉了李师叔,就会有人把升灵散送过来,以后所有的灵田都会升一级!”

“喔,那我就不去了。”

兰星裳道:“灵田从七阶升到八阶,虽然只是小小的一阶,对于我们木灵根的修士来说,却能极大的加速修炼的进程。

虽然我眼看修炼到头了,但是你才刚刚开始,只是碍于宗门的规矩,我却不能让你住进来。

因为外面还有很多的炼气大圆满,炼气后期的人等着,除非经过掌门真人的同意,才可以住进灵田里。

不过,你为宗门贡献了升灵散,应该能得到掌门的授权,过两天我去求掌门真人,看他怎么说。”

秦笛却道;“不用了师傅,弟子还有一万亩灵田呢!

现在是二阶七分,可能用不了多久就能升到三阶、四阶了!”

“怎么能升级那么快?”

“李真人答应给我两个微型木灵脉的聚灵珠!”

兰星裳醒悟过来:“哦,你献出升灵散的秘方,给你的奖励不少嘛!

两个聚灵珠够你升两级了!”

秦笛心想:“那可不是给升灵散的奖励!

我还有更大的贡献呢!”

口中问道:“等我拿到聚灵珠,给师傅您一颗,是不是就能将八阶灵田升到九阶了?”

兰星裳轻轻摇头:“哪里会那么容易?微型聚灵珠的提升只对低阶的灵田有效,七八阶的灵田要想升级,至少要两颗小型聚灵珠,如果能有中型聚灵珠,啥也不用干,一下子就能升到九阶了!”

“那算了,师傅,过些天我请人吃烤鱼,您要不要来尝尝?”

“什么烤鱼?一阶灵鱼就不要了。”

“弟子有三阶的金枪灵鱼。”

兰星裳吃了一惊:“三阶灵鱼?你钓到三阶灵鱼了?那可是稀罕的东西,一条就能卖不少灵石!

我去拍卖行几次,一直没能拍到!”

“过几天,弟子给您送过来一条!”

“哎呀,师傅没给你什么好处,倒先要占你的光了!”

三天之后,是秦笛拜师的日子。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