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北堂婉儿的师尊是离尘宗一位金丹中期的修士,庄无道早在数月前,就已从北堂婉儿那里知悉。
天一诸国,修为最高也不过元神境界。
天下十大宗派加上那些小宗派与散修,总共也只有寥寥二百余人左右。
而再之下的金丹境界,也不过只四千余人而已。
看似人多,然而若是分布在天一诸国十八万里方圆世界,却是微不足道,等闲难得一见。
元神境修士极少出手,故而金丹境才是各大宗派的中坚。
修为只需达到这个层次,已可在这方世界内雄据一方,称王做祖,开国立派。
东南诸国许多王室,都是金丹境修士的后裔传下。
而北堂婉儿的这位师尊,名唤赤灵子,哪怕是在强手如云的离尘宗内,也一向都是以战力强横而著称。
曾经有以一敌二,连斩两大三阶后期妖兽的疯狂战绩,威震东南列国。
面见如此人物,哪怕是自问庄无道,也觉心中一阵忐忑。
云儿也同样没了声息,似也不敢在金丹面前,暴露了形迹。
约战之地,北堂婉儿选在了北堂家东苑的一座演武场内。
南北百余丈,极其宽阔,是北堂家子弟日常习武之所。
然而当庄无道随着北堂婉儿赶至之时,发现此处却是静的出奇。
周围不但不见北堂家的子弟,就连那些奴仆,也被清肃一空。
演武场内只有三人,一位赤发红袍的青年,在高处端坐。
左右则是北堂苍绝与北堂苍空作陪。
那赤灵子意态懒散,除了身形颀长远胜常人,浑身上下都看不出异处。
然而北堂苍绝与北堂苍空二人,却都是毕恭毕敬,似乎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待得北堂婉儿与庄无道二人施礼之后,才盯着庄无道上下打量。
“你就是庄无道?越城今年的首席弟子?有些意思,练气境五重楼,哪怕是我离尘吴京道馆的前三席,也不过是你这水准,可惜灵根差了些。
只有五品,便连离尘本山的那些看门仆役,也有不如!”
说到此处,赤灵子却又一笑:“然而灵根薄弱,最终却能有大成就者,世间却亦比比皆是。
十大散修之三‘元道子’,昔年也同样是五品灵根,而今却也是元神巅峰境的大修士。
云儿说你除了灵根之外,其他一切都可与她相提并论,千方百计邀我过来一观,所以切莫让我失望。”
庄无道低眉敛目,深深一礼。
只当是没看见,那北堂苍绝与北堂苍空眼里闪过的不以为然。
二人之前虽对他重视有加,却也只是把他,当成压制古月家的工具而已。
并不以为他庄无道,有一日能有直追‘元道子’的成就。
悟性哪怕强一些,以他的五品灵根,若无特殊机缘。
也最多只能修至筑基,二百岁时就会化为枯骨。
而即便赤灵子,说这句话时,只怕也不曾当真过。
二人在演武场内,先是隔着六十丈站定。
北堂婉儿一张小脸紧绷,眼里却烧灼着赤红火焰。
“无道你如今修为要比我高出几线,要公平比斗,那就需得先压住一半真元才是!”
庄无道倒是无可无不可,只奇怪这婉儿,居然也有主动示弱之时。
正要答话,却见北堂婉儿的身影,已似鬼魅般的袭来。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