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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染血的次元袋(第1页)

这次的角色面板除了装备系统之外,还自带一个快捷物品栏,里面装不了多少东西,也就三个格子而已。

这三个格子里面,两个装着治疗药水,最后一个则是金币。

把金币放在这里,谁也偷不走,最让潘龙放心。

遗憾的是,他的金币还不够多,距离购买次元袋的小目标,还差着明显的一截。

所以,当然就要多赚钱。

“血腥的马车夫”

这个名号,在贝尔苟斯特也变得响亮起来,几乎无人不知。

原因自然是潘龙五天里面三次造访火焰之拳佣兵团的联络点,带去领赏的那一大堆人头,以及各种各样的战利品。

第一次是十九个,第二次是十一个,第三次是九个。

加起来一共三十九个强盗,其中三十六个只有人头,三个强盗首领则是完整的尸体。

这些家伙给潘龙带来了两千五百金币包括他们的武器装备折价,也让他的名声响彻了贝尔苟斯特。

就算是专业的冒险小队,面对一伙强盗的时候,也未必肯定能赢。

但潘龙不仅每一次都赢了,而且还将强盗们的人头给砍了下来,血淋淋地带了回来。

这种斩首算账的做法并不符合当地人的习惯,他们更多是选择剥头皮。

虽然过程其实比斩首更加血腥,但至少带回来的“战利品”

要相对不那么凶残一点。

起码体积小得多。

可潘龙一点改变自己做法的意思都没有,作为北地人,他习惯的是斩首计功。

北地人最向往的职业就是去金城防线当兵正确地说,是当军官。

而大夏军中计算功劳的最常用方法,就是斩首计功。

不管你杀的是妖兽也好,是魔物也罢,或者是盗匪乃至于荒人,总之,只要是有脑袋的,尽量把脑袋砍下来,因为这是功劳的最好凭证。

至于那些没有脑袋的劣质货色,遇到它们当然就算你倒霉,尽量找找能不能弄点证据吧。

这不仅仅是北地人的习惯,也是整个大夏军方的习惯。

看看玉门城城楼上悬挂的那一颗颗人头,就知道这习惯是多么的深入人心。

潘龙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习惯,反正对于火焰之拳佣兵团的军团来说,只要能证明他杀了强盗,剥下头皮或者砍下人头,难道区别很大吗

至于贝尔苟斯特的人们会不会因此被吓一跳又会不会因此让自己恶名远扬潘龙觉得那都不算是问题。

恶名也是名声,对冒险者来说,凶残同样是可靠的证明。

只要平时任务做得妥当,没有不良记录,凶名卓著是好事。

比方说,凭借他的赫赫凶名,以及马车上时不时出现的一堆人头和尸体,他跟贝尔苟斯特周围那些“原住民”

们,相处得还真不错。

和友善之臂周围不同,贝尔苟斯特周围的怪物相对比较少火焰之拳佣兵团一直在清剿,那些比较邪恶的部落基本上都让他们给杀光了,剩下的都是愿意守规矩的,比方说一群住在附近一个湖泊北部,靠种田和渔猎为生的半食人魔;还有住在南边的一些以盗窃和打劫为生,但很少伤人的大地精

潘龙对他们的生态非常好奇,每次消灭强盗的时候,都会顺路去拜访他们一下。

有那些人头和尸体作为武力的证明,这些相对比较和平的怪物们只要给他们一些粮食,都是很好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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