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门被打开,沈浔按亮了客厅的灯光,给孟远岑找出了一双拖鞋。
可能平时太少招待客人来家里,沈浔从自己乏善可陈的词汇中,勉强挑出一个随和的、听起来似乎也有点热情的,“随便坐。”
孟远岑:“好。”
想去给孟远岑倒一杯热水,溜进厨房,沈浔将两个热水壶的木塞挨个摸一遍,冰凉的。
只好热水壶插电,等水烧开。
也不好把孟远岑一个人晾在客厅里,沈浔匆忙赶回去,结果见了孟远岑,又不知道说什么。
还得是孟远岑这个客人自觉地没话找话,“你平时都是一个人住吗?”
沈浔颔首,“对。”
孟远岑便说:“你这位置,我记得离公安分局有些远啊,你一般怎么去?”
沈浔答:“挤地铁,或者骑电瓶。”
他想想又加了一句,“一些朴素的打工人的出行方式。”
明明是打诨插科的话,缓和气氛用的,被沈浔面无表情地说出来,有一种冷笑话既视感。
孟远岑倒是很配合的笑。
奇妙的歪打正着的效果。
沈浔静静地看了几眼,孟远岑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是弯的,有一点上挑的弧度,很好看。
随后他的目光从对方眼镜的银丝边滑到鼻托,鼻梁和下颌线,衣领下时隐时现的喉结。
这次他想换一个形容词去形容孟远岑,可是肚子里只有一堆“凶残的”
、和解剖相关的专业术语,于是沈浔只好在心底送给对方第二个评价,还是“很好看”
。
或许是他盯着孟远岑的目光太明显,对方也盯着他看,盯就盯,又不说话。
沈浔觉得气氛有些微妙,又逃也似的走开了,留下一句,“热水应该烧好了,我给你倒杯水去。”
“好。”
端着热水走出来,沈浔在拼夕夕上买的拖鞋大了半码,走路的时候有拖曳的声音,每走一步,都伴随着落下再抬起的脚后跟,泡沫鞋底受到挤压后,沉淀再膨胀。
孟远岑鬼使神差般在心里数着脚步声的节奏,短暂地上了瘾。
视线下移,短袜勾勒出沈浔脚踝的形状,袜筒边缘和裤脚下缘没能遮住的皮肤暴露在空气中,只一小截,比他手背上的皮肤还要白。
孟远岑在对方发现之前,变回目视前方的正人君子,热水混合玻璃杯被沈浔塞到手中,向上飘逸的热气沾附在方形的树脂镜片上,两个眼睛被凝聚成形的雾气遮挡,短暂地不可视物,有一种惹人发笑的滑稽。
沈浔见了果然也笑,“你的眼镜……”
欲言又止,怕被对方理解成嘲笑。
他是真龙之命,是华夏龙魂之魂。鬼手神针惊天下,逆转阴阳,起死回生。犯我之敌,必杀之,唯我狂之。泡最美的女人,喝最烈的酒,交最义气的兄弟。...
无意间窥到隔壁嫂子的羞羞事,没想到她竟然要...
...
上一世的初小夏,始终坚信自己的想法,认为沈慕白就是最坏的人。在她的作天作地下,她不但害了自己,更是害死了挚爱她的他。重活一世,让初小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她竟然会是初家的真千金,也是被沈慕白放在手心之中的女人。为了弥补亏欠,这一回,她定要将他宠上天。她的一夕脱变,让某人不知所措,但却是乐在其中。...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
一个男孩无限流的故事。白衣的新书转生将军墓已经开始上传,分榜排名第九,还在上升!大家快去捧场吧!!!白衣拜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