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具金乌遗骸当中居然有一道残魂!
焦富海能够感受到对方的疑惑,但却没有打算解释。
“鲲鹏炼形!”
爆喝一声,巴蛇吞象的力量束缚住对方,直接就是炼化了起来。
“唳!”
那金乌残魂虽然灵智大损,但却本能的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危机,尖叫一声,双翅张开,三足一抓,恐怖而又霸道的太阳真火瞬间就是朝着焦富海所在的方向辐射了过去。
“来得好!”
焦富海不惊反喜,他原本还担心这金乌残魂壮士断腕,学如意真仙的手段自爆骨体逃走,那样一来,势必会泄露气息,引来不小的麻烦。
现在倒好,对方竟然是凶恶十足的扑杀了过来。
却不知,当年后羿射杀九个金乌太子的箭羽最强大的地方其实并不是破掉对方的防御,而是能够在第一时间灭杀对方的至阳元神。
眼前这具金乌遗骸当中的残魂,根本就不是原本那个金乌太子所留,而是在这无尽岁月中,受子母河的造化之力影响才慢慢诞生出来的,它并没有那个金乌太子的智慧,有的只是本能的凶蛮。
“摄!”
焦富海望着扑灭而来的熊熊真火,大声喝道。
这令人闻风丧胆的太阳真火不但对他造不成半点伤害,而且还是大补之物。
他体内的太阳真火只是金乌翎羽中的法则力量与先天离火之力结合后衍生出来的,说是太阳真火,但与真正的太阳真火相比,其实还是有些差距的。
现在,随着这些金乌遗骸当中的太阳真火被他不断摄取炼化,才是终于成了真正的太阳真火。
至于说对方扑杀过来的利爪,根本就没有被他放在眼里。
硬受一击,便是将对方锁困在了体内世界。
当下整个人盘坐在这泉眼下方,开始全力的炼化起这具遗骸当中的力量来。
体内世界,随着鲲鹏虚影的不断吞吐,一股淡淡的金光开始从金乌遗骸的身体上迸射而出,渐渐的融入到了虚空中的那道烈日之中。
整个天地虽然没有再次变大,但焦富海却是感受得到,生机变得更加浓郁了起来。
于此同时,一滴金色的血液从那遗骸中炼化出来。
焦富海开始试着修炼妖神变,顿时,整个泉眼附近以他为中心,无尽的火属性元气立即就是蜂拥而至,仿佛鱼龙归巢一般,纷纷没入他的身体。
强大的妖神变不但可以让他拥有一门不错的天赋神通,而且还能对自身**进行一定程度的淬炼。
这也是他为什么没有修炼过专门的炼体功法,但肉身力量却比修炼了九转玄功的牛魔王还要强大的根本原因。
良久之后,焦富海终于睁开了眼睛,露出一抹会心的笑容,喃喃的道:“终于突破到了玄仙九品的境界,这金乌遗骸果然没有令我失望,现如今,光看火属性方面的造诣,我甚至已经不输于那些修炼火行法则的普通金仙了……”
真仙只是成为神魔的基础,金仙才是不朽的开始,只有领悟了力量法则的奥义,才有可能以身合道,成为那与天齐寿的一份子。
万圣龙王最巅峰的时候也有玄仙三品的实力,可惜不成金仙,神魔之躯依旧会逐渐衰老,突破无望,为了活的更久,便只能损耗修为,换取更多的时间,所以,现在的万圣龙王只是真仙九品的样子。
当然了,外人是不会知道他的虚实的,也就是他已经彻底的认可了焦富海的身份,想要把碧波潭的基业托付给对方的时候,才会告诉他这些……
想到这里,焦富海忍不住摇了摇头,目光一转,落在了眉心的一点星芒之上。
“这个星芒又是什么东西呢?”
他不是第一次修炼妖神变了,之前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精血炼化之后,从未有其他东西出现。
皱了皱眉,便是将一股神念附着了上去。
“轰!”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