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二十五章父子英雄
佣兵会这样的组织,除了公开的力量,当然有专门的力量干些不适合白天干的事。
蒙城地处偏远,又没啥资源,整个蒙城郡被发现的灵脉不过才三条。
地盘也小,从来也没听说有什么什么上古修士洞府之类的寻宝故事。
妖兽山脉里倒是有宝贝,妖丹多了去了,可那得有命去拿才行。
这个事情比较矛盾,比方说吧,妖兽的妖丹对修士有大用,但是这得看境界。
对比一下就是修士需要的妖丹等级至少也得和自己同级,比自己高当然就更好。
低级的妖丹效果不是没有,但是也比安安稳稳的打坐修炼强不了多少。
抱这个目的去的修士一定是为了后辈子弟打白工或则干脆是带人试炼的,又有谁又乐意干这个!
修士的所谓绝情决意苦修天道,换个角度也就是自私罢了。
可是要比自己等级高的妖丹就得去比自己等级高的妖兽区域才有机会!
真当妖兽山脉是旅游景点么!
修士当然也可以组成队伍集体行动,可这同样有风险。
人类是最复杂的生物,修士是神仙没错,可是这神仙却是人类进化来的。
即便是某势力组织结队进入也同样有问题,人多了影响就大,万一惊动妖兽山脉深处的巨妖出现,给你弄个团灭也就是伸伸手的事。
这样一来蒙城整个地方实在显现不出太高的价值,所以这里的暗影队伍也是最低级别。
成分倒是丰富,修士、炼体士甚至凡人都有,根据情况各干各的事。
比方说某个商人不怎么听话需要处理掉,弄个修士去执行!
那也太搞了。
暗影队成员复杂,但是也有共性,一是擅于隐匿。
这是相对的,凡人的隐匿不可能针对修士。
二是战斗力强悍,凡人肯定是精于刺杀的那类,修士则一定是同阶之中的战斗力比较强悍的那种。
赤影觉得罗会长这次是在太贬低自己了,对付一个炼体士,让自己亲自出手不说,还要带上两名队员,居然还跟个新人练手。
虽然任务的奖励着实丰厚,但是还是让他觉得不舒服。
可能还是那个觅灵貂更值得担心一些吧。
看着身边那个神情精悍的汉子,就这个在兽潮中表现突出的炼体士,赤影甚至连它的名字都懒得问?其实不光是他,身后的两名队员同样不爽,不过奉行有命必行的他们不会说出来就是了。
“就这里吧!”
赤影看看周围,觉得还是挺满意的:“一会儿你去做,尽量生擒!”
这里不错,周围还不时有妖兽出没。
赶紧完事了回去领取奖励,自己已经突破中期在即,修为才是根本啊!
自己受条件所限不得不干这个勾当,拼杀多年才换来今天的修为,一定要再进一步才行。
答应一声,周挺也懒得搞什么隐藏刺杀之类,直接就这么嚣张的在路口等上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