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一章 力极(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又是一日清晨,王不归盘坐于墨玉台上打坐吐纳。

当第一缕阳光洒在他身上时就已经起身修炼了,其每一次呼吸都会带出大片昨日废气。

待得半个时辰后他才起来,而后慢慢舒展身体,此时阳光已是遍及净土,福泽万物。

王不归迎着朝阳自信一笑,明明那种笑容带有淡淡狂邪之气,却在此刻显得阳光温暖。

他抚摸一下吊坠开始修炼炁与精血,始一坐下其体内就冲出金红两道神光,正是先天一炁与精血。

“天赋一炁,始自虚无......”

王不归口诵无量金身咒语让炁血慢慢融合在一起,最后合成的一团血液宛若赤金熔炼而成。

那一团炁血缓缓旋转,随咒语运转加快,无数上古符文之光闪耀。

“叮---”

神秘小吊坠也自主飘向空中绽放璀璨蓝华,引来海量天地灵气注入那团炁血中。

现在王不归对于炁血修炼已渐渐熟悉,毕竟勤奋修炼过了半月之久,只见他双手捏印缓慢划动,这些灵气就被一一引入炁血中。

在修炼完后炁血自主沉到气海中,这片充满血气的海逐渐被金色化,可以看到血海上散发着淡淡金芒。

“呼,该吃点果子了。”

王不归望着已爬到头正上方的太阳长出一气自语,接着动身下玉虚宫到古林里摘灵果。

净土内一干小灵兽们看见他下来也跟着去林中,因为王不归摘果子时必然会分他们一份。

可以说他下来对于小家伙们就意味着敲餐铃,赶紧跟过去和他混,那肯定有果子吃。

“哟,这么快就全到啦!”

王不归摸着这些小灵兽们笑道,随后带着灵兽大军席卷古林。

小红雀站在他肩上,小玉兔趴他头上,怀里抱个九尾狐,身后还跟着好几只灵兽,这阵仗活脱脱一个灵兽界山大王出马觅食。

王不归在林中呆了大概半个小时,出来时一直摸着肚子咂嘴。

另一只手里还拿着几颗果子,他和小灵兽们告别后又登上玉虚宫,回到墨玉台时恰好遇见云惊鸿在等他。

“唔,师护...哩来了。”

王不归连忙问候,可因嘴里包着果子吐词不清,他说完这句话玩儿命嚼吞下果子。

“唉,你可真能吃。

罢了罢了,找你来是告诉你可以开始力极的修炼了。”

云惊鸿一手撑头道。

“那还等什么,我们赶紧开始,现在吃饱了有力气!”

王不归扯着嗓子叫道。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